注意!携带等值20,000突尼斯第纳尔及以上外币必须申报
如出入境或过境时携带等值20,000突尼斯第纳尔及以上外币,必须向突海关申报。
如出入境或过境时携带等值20,000突尼斯第纳尔及以上外币,必须向突海关申报。
非长居旅客如需在离境时携带等值5,000至30,000突第外币,必须在入境时向突海关申报。如外币价值超过30,000突第,应通过有特许资质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对外汇出。
非长居旅客入境时向海关申报携带外币数额,单次有效,有效期3个月。
免责声明:文章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010-67800234)删除。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