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亚法院拟限制行政部门对公私合营项目的权力

发布日期:2026-09-22 13:12:36来源:驻肯尼亚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肯尼亚高等法院裁定《公私合营法》第59、60、72条违宪,理由是其未规定公私合作项目在造成政府支出、担保、公共债务或其他负债时须经议会批准。

据《商业日报》9月17日报道,肯尼亚高等法院裁定《公私合营法》第59、60、72条违宪,理由是其未规定公私合作项目在造成政府支出、担保、公共债务或其他负债时须经议会批准。

法院表示,涉及国家财政义务的公私合作项目必须获得议会批准,以强化对纳税人资助基础设施交易的立法监督。但法院暂缓宣告该法无效六个月,以便议会修改《公私合营法》;暂停期间该法仍暂时有效。

法院预计于2027年5月11日再次审理,进行合规性检查并作出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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