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等三国呼吁欧盟公共采购立法中的“欧洲偏好”应涵盖全部30个欧洲经济区国家
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在近期呼吁强调,如果欧盟公共采购立法引入“欧洲偏好”要求,必须明确该要求涵盖全部30个欧洲经济区国家。
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官网近日报道,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在近期呼吁强调,如果欧盟公共采购立法引入“欧洲偏好”要求,必须明确该要求涵盖全部30个欧洲经济区(EEA)国家。
欧盟委员会在修订提案中表示,新立法可能要求在特定战略领域和技术的公共采购中设置“欧盟偏好”标准。公共采购占全球GDP的15%至20%,涉及服务、工程和商品的采购。内部市场是欧洲竞争力的重要驱动力,而公共采购是其良好运行的关键支柱。通过《欧洲经济区协定》,EEA内部市场扩展至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确保三国企业与个人享有与欧盟同行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欧洲自由联盟国家已全面实施欧盟公共采购法规,因此整个EEA适用相同的规则。
三国联合发布了一份关于欧盟公共采购立法修订的立场文件并指出,若立法引入“欧洲偏好标准”“欧盟内容要求”或“购买欧洲产品”条款,必须明确这些要求涵盖全部30个EEA国家,以避免内部市场中出现偏向某些经济主体的非预期竞争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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