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能源部要求电力局长提交停电、采购等有关报告
尼能源、水资源与灌溉部要求电力局长吉星15天内提交15份关于运营、行政等方面问题的详细报告。
《加德满都邮报》10月9日报道称,尼能源、水资源与灌溉部要求电力局长吉星15天内提交15份关于运营、行政等方面问题的详细报告。
尼能源部要求电力局书面报告部分企业停止电力供应的问题,今年1月、7 月,电力局两度切断未能及时支付电力专线费用的有关企业的电力供应。在总理府及电力监管委员会多次指示下电力局才恢复供电,凸显总理府等部门与电力局在电力分配政策方面的分歧与紧张关系。
电力局还须报告其修订员工服务条例、经济管理等细节,报告今年董事会作出决定及执行董事授权情况,报告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及员工来源,报告与邻国私营部门达成协议情况,澄清过去4个财年财务报表、授标情况、未支付专线、未安装变压器及智能电表采购等费用细节,报告特殊情况下电力疏散路线、Khimti-I水电项目所有权转让谈判情况。
能源部长表示,政府无意解除电力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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