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尔议会通过《银行犯罪法》修订法案
新修法案规定,支票跳票金额超过1亿卢比的,将判处2至4年监禁,刑罚按跳票金额递减,如支票跳票金额不超过150万卢比,将判处1个月监禁。
尼泊尔《新兴报》9月9日、10日综合报道,本周一尼联邦议会财政委员会批准了2008年出台的《银行犯罪与惩罚法》的修订法案。新修法案规定,支票跳票金额超过1亿卢比的,将判处2至4年监禁,刑罚按跳票金额递减,如支票跳票金额不超过150万卢比,将判处1个月监禁。
新修法案还规定,账户持有人如账户中没有足够存款,不得签发支票。收款方如想证明手中支票属于跳票情况,有关银行应通知账户持有人,确保30天内在支出账户中存够支票金额,超过30天后将启动支票跳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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