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主席王庭惠签署《土地法》(修订案)和《信贷机构法》(修订案)

发布日期:2024-02-08 07:53:23来源:驻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在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五次特别会议结束后,越南国会主席王庭惠签署了《土地法》(修订案)和《信贷机构法》(修订案)。

越南人民公安报2月5日消息,在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五次特别会议结束后,越南国会主席王庭惠签署了《土地法》(修订案)和《信贷机构法》(修订案)。

第十五届国会通过的《2024年土地法》,是按照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土地政策和制度方向的一项重点任务,旨在将中央委员会2022年6月16日发布关于“不断创新,完善制度和政策,提高土地管理和使用效率,使越南成为高收入发达国家”的第18号决议制度化。目的是经济、有效、可持续地利用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地利用土地推进工业化、现代化,保障国防和社会安全,保护环境和气候,新的《土地法》(修订案)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土地法》共16章260条,包括对32个土地收回案件的规定,具体包括:

(1)建立三级同步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创新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的流程、内容和方法;

(2)土地划拨、土地租赁、土地用途变更;主要通过土地使用权拍卖、用地项目招标等方式进行土地划拨和土地租赁;严格规范不通过拍卖土地使用权、招标项目等方式划拨土地、出租土地的行为;根据土地使用性质和用途,明确一次性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对象,确保资金来源的稳定;

(3)为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和公共利益而收回土地的具体条件、标准目的、范围;为国防、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服务的土地补偿、安置和收回工作;

(4)按照市场原则确定地价机制、中央政府和人民委员会制定地价表的检查监督机制……

(5)少数民族的土地;农业、林业公司管理和使用的土地;

(6)核发土地使用权和土地附着房屋所有权证书;

(7)土地多用途使用制度;农业用地与贸易和服务相结合;国防安全用地与生产劳动和经济建设相结合;宗教用地与其他用途相结合;水面土地多用途使用;填海造陆活动。

(8)将土地管理和使用权限下放到地方,同时通过中央管理制度规定,建立集中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检查机制、土地信息系统、统一的土地数据库;推动土地管理和利用领域的行政改革和数字化转型;确保中央到地方集中统一管理、运行、连接和信息共享。

同时,国会以450 票赞成通过了修订后的《信贷机构法》(占国会议员总数的 91.28%)。

该法共15章210条,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该法概述了信贷机构的组织、管理、运营和风险管理;防止和减少对信贷机构业务的操纵和支配;信贷机构经理和高管的严格标准和条件;增加信贷机构董事会、成员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扩大对信贷机构关联人的监管,降低信贷机构组织股东持股比例,按照具体路线降低授信额度;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此外,还对不良贷款和不良贷款的处理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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