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上调财政供养人员工资
自12月1日起,乌政府将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上调7%,将最低工资标准由98万苏姆上调至105万苏姆,最低养老金由67.7万苏姆上调至72.5万苏姆,罚款、税费等计费基准由33万苏姆上调至34万苏姆。
乌兹别克斯坦报纸网11月28日消息,自12月1日起,乌政府将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上调7%,将最低工资标准由98万苏姆上调至105万苏姆,最低养老金由67.7万苏姆上调至72.5万苏姆,罚款、税费等计费基准由33万苏姆上调至34万苏姆。将政府单位供暖和热水供应收费标准上调60%,由50.20万苏姆/千兆卡调整至80.20万苏姆/千兆卡,将企业收费标准上调50%,由14.17万苏姆/千兆卡调整至21.26万苏姆/千兆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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