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法院批准230亿加元原住民儿童歧视赔偿
加拿大联邦法院当地时间24日批准了一项价值230亿加元(约合166亿美元)的和解协议。这项协议涉及的金额是加拿大有史以来同类赔偿协议中最高的,旨在补偿原住民儿童和家庭因政府寄养系统和其他家庭服务长期资金不足,而遭受的种族歧视。
香港中通社报道,根据该和解协议,逾30万名原住民儿童及其家庭成员,将有资格获得人均4万加元的赔偿。除了用于赔偿受害者的230亿加元外,加拿大政府还将另外拨出200亿加元,用于原住民儿童保护系统和家庭服务的长期改革。
加拿大原住民服务部长哈吉杜(Patty Hajdu)表示,法庭裁决是对原住民所受歧视伤害的承认,但是相比于个人赔偿,改革是更重要的,也是更复杂、更艰巨的工作。
第一民族大会等原住民组织在2007年对加联邦政府提起人权申诉。经过漫长的法律诉讼过程,加人权法庭于2016年裁定,原住民保留地儿童福利系统所获资助不足,原住民儿童受到加政府系统性歧视。人权法庭2019年颁令,要求政府向被以不当方式送交保育机构的原住民儿童及其家庭进行赔偿。
其后,加联邦政府提出上诉,但在去年7月初与第一民族大会及两起集体诉讼案原告签署和解协议,承认第一民族儿童及其家庭受到的伤害,并同意赔偿。而该项赔偿和解协议仍须先后经过加人权法庭和联邦法院批准。
在联邦法院法官作出决定之前,原住民组织已致函加拿大总理特鲁多,要求他在国会众议院就“第一民族儿童和家庭服务计划”进行公开正式道歉。
加官方认可的三大原住民群体包括第一民族(对印第安人原住民及其后代的统称)、因纽特人和早期欧洲移民与原住民通婚后繁衍的梅蒂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