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辱骂马克龙是“垃圾”被捕 有何法律依据?
【欧洲时报3月31日编译】一名妇女日前在法国加来海峡省(Pas-de-Calais)被逮捕,因她在脸书上发帖称法国总统马克龙为“垃圾”。她会面临什么惩罚?虽然互联网行为可以导致真正的定罪,但她没想到警察会这么快找到她。
法国BFMTV报道,3月21日,在马克龙接受法国电视一台(TF1)和法国电视二台(France 2)联合采访的前夕,这名妇女在脸书上发文称:“这个垃圾将在明天下午1点发言”。这条信息发出后三天,三名警察来到她家逮捕了她。此行动是在圣奥梅尔(Saint-Omer)区长吉约姆·蒂拉尔(Guillaume Thirard)发起投诉之后进行的。
侮辱国家元首罪?
那么,在网上侮辱国家元首有什么风险?Numerama网站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调查。
实际上在法国,没有法律专门保护总统。侮辱国家元首的罪行被废除至今已有十年之久。它是1881年《新闻自由法》的一部分,犯罪者应被处以45000欧元的罚款。
然而,这部法律仍然是总统维护自己免受侮辱的首选手段,即第33条所提及的“任何不包含任何事实归属的侮辱性表达、蔑视或谩骂”。该条款并不专门针对国家元首,而是涵盖了所有公民,包括部长、公共当局、武装部队、行政或司法机构的代表。
这部法律也并非专门针对互联网行为,而是包括通过电子手段进行的侮辱。Numerama说,法律也包括社交网络上发言,因为可以通过互联网连接访问。罚款可高达12000欧元。
如果是与出身、是否为某一特定民族、国家、种族或宗教成员有关的侮辱,处罚可上升至一年监禁和45000欧元罚款。这同样适用于针对性别、性取向、性别认同或残疾的言论。
社交网络发言被认定是公开言论
《刑法典》第433-5条也规定了“侮辱罪”。该条款首节规定,针对在任公务执行人员(或正在执行任务的公职人员)的言语、手势或威胁,任何形式的未经公开的文字或图片,或是投掷任何物品,并损坏其尊严或对其所承担的职能不尊重,即构成侮辱,可处以7500欧元罚款。
该法规定,如果蔑视拥有公共权力的人——马克龙就是这种情况——处罚将上升到一年监禁和15000欧元罚款。
该法可对公开言论进行惩罚,而在社交网络上发表的言论等被认为是公开的,在私人范围内,侮辱行为只能被处以38欧元罚款。
这就是对在脸书上发帖的妇女的指控。她将于6月20日以侮辱权威人士的罪名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