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税制改革方案获部长会议批准
RAI新闻网3月16日报道,部长会议已经批准政府税制改革法案。以下是主要措施:
个人所得税:确定改革方向,未确定实施细则。法案将现行个人所得税四级累进税制缩减为三级,两种可行性方案分别为23%、33%、43%,以及23%、27% 、43%。根据政府税式支出规模,考虑实施基于收入的个税扣除上限。
固定税率:推广(个人所得税)固定税率制度的受惠人群,以实现统一税为目标。将固定税率覆盖面推广到企业雇员,使其能切实享受到年度收入的增长。
工商业地税:渐进式取消对生产活动征收的工商业地区税,最先受益的将是工匠、商人、合伙企业和专业人士。
企业:对于大公司,改革引入“主动遵从”以减少偷逃税;对于小企业考虑引入“两年一次核定”制度,即税务机关根据企业以前的收入核定其应缴税额,并且两年内不得加征其他税负。
增值税:对增值税优惠税率结构进行调整,对面包和牛奶等基本必需品实行零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对于未分配利润、签订长期合同或投资于创新领域的公司,税率从24%降至15%。
税收处罚:将“合理避税”行为合法化,减轻对虚假申报的处罚,减少行政罚款。
历史欠税:法案规定“自动清偿”超过五年的未征收税款。对于历史欠税可申请十年延期,最多分120期清缴。
梅洛尼评价该法案为一项结构性综合改革,旨在减轻企业和工人的税收负担,建立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新型信任关系,鼓励增长和就业。梅洛尼称,由于税制改革,我们正在降低税收负担,鼓励增长和公平,促进就业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