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媒:欧盟指责美国购买电动汽车优惠措施有“歧视”
【欧洲时报8月12日】美国准备为民众购买电动汽车提供高达7500美元的税收抵免优惠措施,不过,前提是电动汽车是在美国生产并配备美国电池。欧盟委员会担心这项措施对于外国制造企业来说具有“歧视性”。
法国《回声报》(Les Echos)报道,虽未明说,很明显这是一种带有保护主义色彩的措施。经过18个月谈判的“降低通胀法案”(IRA)已经于8月7日获得参议院“放行”,该法案应该会在众议院获得投票通过。不过,在这项有关气候和医疗的法案正式生效前,个别条款就已经引起了一些争议,其中就包括针对购买电动汽车提供高达7500美元的税收抵免优惠措施。
事实上,美国民众购买电动汽车后要想享受这项优惠政策还有先决条件。首先,购买的电动汽车是在美国工厂生产的,同时还要配备美国生产的电池。然而,对于欧盟来说,这项法案会影响到欧美贸易的正常交往,因为相比美国制造商,该法案对于外国制造商来说具有歧视性。
欧盟的雄心壮志遇挫
欧盟委员会发言人费雷尔(Miriam Garcia Ferrer)也认为,这项措施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税收抵免优惠政策是鼓励民众购买电动汽车的一项重要措施。不过,我们有责任确保推出的这些措施是公平公正的。”
对于欧盟来说,在这一措施公布之际,其成员国正在寻求通过投入巨资来加大自身的电池生产能力。欧盟委员会预计,目前在欧洲,已经启动20多个电池工厂建设项目,最终可能会雇佣300万至400万人。
汽车制造商也认为法案有过多限制
欧盟所持的立场与汽车创新联盟(Alliance pour l'innovation automobile)一致,该联盟由美国以及外国汽车制造商组成,几乎囊括了在美国销售的所有汽车品牌。
根据其首席执行官博泽拉(John Bozzella)的说法,以当前版本的法案来看,目前在美国销售的电动汽车车型中,约70%都不符合税收抵免条件。
对于汽车创新联盟来说,应该拓宽电池组件的原产地标准。博泽拉向华盛顿提议,将与美国签订集体防御协议的生产国纳入其中,例如北约成员国、日本以及其他国家。
8月初,拜登政府设定了一个目标,即到2030年,在售出的汽车中有一半必须是清洁能源汽车。这一目标与世界汽车制造“三巨头”:通用汽车、福特和Stellantis的目标一致。不过,今年第二季度,在美国销售的新车中只有8.5%是电动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