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高票通过数字两法
两项法案旨在根据欧盟基本权利和价值观,为科技行业在欧盟运营和提供服务制定明确标准,从而应对科技行业产生的社会和经济影响。
欧洲议会官网7月5日消息:当日,欧洲议会以588票赞成、11票反对、31票弃权通过《数字市场法》(DMA),以539票赞成、54票反对、30票弃权通过《数字服务法》(DSA)。两项法案旨在根据欧盟基本权利和价值观,为科技行业在欧盟运营和提供服务制定明确标准,从而应对科技行业产生的社会和经济影响。
DMA规定了大型在线平台在数字市场充当“看门人”的义务,以确保为消费者提供更公平的商业环境和服务。对其规定包括:允许第三方平台与其有效互操作,避免用户被“锁定”在某个平台;允许商业用户访问平台数据并开展商业合作;禁止在平台上开展有利自家产品或服务的倾向性排名;禁止限制用户卸载相关应用程序;禁止滥用用户个人数据投放定向广告。
DSA明确规定了数字服务提供商义务,包括:打击在线非法内容的新措施;加强对在线交易的追溯和检查;提高平台透明度和设立问责制;禁止误导性宣传和针对儿童或基于敏感数据的定向广告;针对超大平台和搜索引擎(每月用户达4500万及以上)执行更严格监管和独立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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