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委会发布三项绿色领域立法草案
欧委会官网4月5日消息:当日,欧委会发布三项绿色领域立法草案,分别就控制工业排放、削减含氟温室气体及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提出新要求。
一、《工业排放指令》修订草案。草案修订内容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修改许可证或设定新的许可条件时,成员国当局需使用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限值。目前大约80%许可证坚持采用法律允许最低值。二是欧盟预防和控制工业排放框架将更具前瞻性和创新性,包括建立工业转型和排放创新中心。三是将覆盖范围扩大至更多畜牧业和工业活动。此前,指令覆盖欧盟约50000个工业设施(约30000家大型工业厂房和约20000家大型家禽和养猪场)。上述设施排放约50%硫氧化物、重金属和其他有害物质,分别占温室气体和氮氧化物及颗粒物排放量40%和30%。修订后,所有拥有超过150个牲畜单位(LSU)的牛、猪和家禽农场都将纳入该指令范围,共计达18.5万个。此举将增加集约化养牛场、养猪场和家禽场覆盖率,占欧盟最大牲畜场总数13%。此外,草案新纳入1500至1900个工业设施。四是更加注重能源、水和资源效率及再利用,促进工业过程中使用更安全、毒性更小或无毒化学品。五是在可能的情况下,确保减污降碳技术同时进行,利用技术和投资协同效应,实现最佳健康和环境成果。
二、《含氟温室气体法律》修订草案。含氟气体目前占欧盟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2.5%。草案将通过削减含氟温室气体排放,使欧盟在2030年前减少约400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当量,2050年额外减排3.1亿吨二氧化碳当量。为此,提案将收紧氢氟碳化合物(HFC)配额制度,2015至2050年间将进入欧盟市场的新HFC潜在气候影响降低98%。引入新的限制措施,确保含氟气体仅用于无合适替代品的新设备。此外,将加强对非法含氟气体及设备贸易的执法与处罚。
三、《消耗臭氧层物质法规》修订草案。针对已合法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产品引入新措施,希至2050年减排1.8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和3.2万吨臭氧消耗潜能值(ODP)排放。草案要求,建筑物翻新或拆除时,应从绝缘泡沫中回收或销毁ODS,以实现大部分额外减排。此外,欧盟当局将加强执法和监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ODS的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