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参议院二读通过《公共服务法》修正案

发布日期:2021-12-16 08:37:15来源:驻菲律宾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菲参议院已二读通过《公共服务法》修正案。该修正案对“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进行了更明确的区分,从而使外国公司更自由地参与之前存在自然垄断的公共服务行业。

据菲律宾《每日问询者报》(Daily Inquirer)12月14日报道,菲参议院已二读通过《公共服务法》修正案。该修正案对“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进行了更明确的区分,从而使外国公司更自由地参与之前存在自然垄断的公共服务行业。根据现版本修正案,“公用设施”包括为配电、输电、供水、排水、机场、码头、收费公路、高速公路以及公共交通等。未被定义为“公用设施”的行业,如电信、航空和国内船运业将不再受仅允许菲控股公司经营的限制。

立法者认为,根据菲宪法规定,“公用设施”为自然垄断行业,应至少有60%为菲律宾人持有。在对“公共服务”及“公用设施”进行区分后,能使更多外国控股公司参与至“公共服务”行业中,通过市场竞争为菲消费者提供更加质优价廉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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