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库曼斯坦《可再生能源法》于3月24日生效
土《可再生能源法》于3月24日生效。该法律定义了可再生能源领域活动的法律、组织、经济和社会基本原则,将“可再生能源”界定为在自然过程中自然产生的持续不断、取之不尽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自然流动的水能、地热能、沼气等有机废物产生的生物质能等。
土库曼斯坦门户网3月24日报道,土《可再生能源法》于3月24日生效。该法律定义了可再生能源领域活动的法律、组织、经济和社会基本原则,将“可再生能源”界定为在自然过程中自然产生的持续不断、取之不尽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自然流动的水能、地热能、沼气等有机废物产生的生物质能等。
土颁布《可再生能源法》的目的是通过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生产能源,完善能源结构,实现能源多样化,改善民众生活条件,确保国家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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