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确定商品追溯体系授权执行单位
哈萨克斯坦财政部被确定为负责协调实施商品追溯体系的授权单位,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国家收入委员会被确定为负责对纳入商品追溯体系和/或在实施商品追溯体系过程中产生的信息进行收集、统计、保存和处理的授权单位。政府令自签署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生效。
今日哈萨克斯坦通讯社努尔苏丹12月1日电,哈萨克斯坦总理马明11月25日签署《关于在欧亚经济联盟境内实施商品追溯体系若干问题的政府令》。根据政府令,哈萨克斯坦财政部被确定为负责协调实施商品追溯体系的授权单位,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国家收入委员会被确定为负责对纳入商品追溯体系和/或在实施商品追溯体系过程中产生的信息进行收集、统计、保存和处理的授权单位。政府令自签署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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