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库曼斯坦确定部分外国货运车辆过境费用
针对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5日自伊朗—阿曼—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青金石过境运输走廊参与国入境的货运拖车和半挂车,明确其车主在过境土期间不使用外国牵引车情况下的缴费标准。
土库曼斯坦东方网11月3日报道,近日土库曼斯坦总统签署命令,针对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5日自伊朗—阿曼—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青金石过境运输走廊参与国入境的货运拖车和半挂车,明确其车主在过境土期间不使用外国牵引车情况下的缴费标准。根据该命令,相关费用将通过授权银行缴纳并纳入土金色世纪国家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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