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批准《欧亚经济联盟与中国国际运输货物和交通工具信息交换协定》
该协定于2019年6月在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期间签署。
国际文传电讯社努尔苏丹5月13日电,哈萨克斯坦马日利斯(议会下院)全体会议当天审议通过《欧亚经济联盟与中国国际运输货物和交通工具信息交换协定》。该协定于2019年6月在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期间签署。
哈第一副总理兼财政部长斯迈洛夫表示,《协定》规定了欧亚经济联盟与中国开展信息交换的主要阶段、合作机制、交换数量、信息构成。根据《协定》,各方应交换除个人物品之外的其他外贸出口及过境申报数据。信息交换应通过欧亚经济联盟综合信息系统及中国授权机构的信息系统,以电子形式进行。信息交换将在货物以公路、铁路、航空、水路等方式,通过相应国际运输交通工具出口后4小时之内完成。各方将在《协定》生效后18个月内签署单独议定书,明确信息交换结构、格式、技术条件等。根据《协定》开展信息交换,旨在提高通关效率,加强风险管理,查处逃避海关监管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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