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将提高电、天然气等公共服务价格

发布日期:2017-07-13 14:59:29来源:驻乌兹别克经商参处作者:
经乌兹别克斯坦财政部批准,乌国家能源公司发布公告,自2017年7月15日起,将提高电、天然气公共服务价格。普通生活用电,每千瓦时电能将由191苏姆涨至204.3苏姆,涨幅约为6.9%;对使用电炉的用户,每千瓦时电能将由95.5苏姆涨至102

经乌兹别克斯坦财政部批准,乌国家能源公司发布公告,自2017年7月15日起,将提高电、天然气公共服务价格。

普通生活用电,每千瓦时电能将由191苏姆涨至204.3苏姆,涨幅约为6.9%;对使用电炉的用户,每千瓦时电能将由95.5苏姆涨至102.15苏姆,涨幅约为7%;对安装天然气表的用户,每10立方米天然气将由2461苏姆涨至2637苏姆,涨幅约为7%;对未安装天然气表的用户,餐饮和热水供应用天然气每10立方米将由4225.9苏姆涨至4555.9苏姆,涨幅约为7.8%,取暖用天然气每10立方米将由1973.7苏姆涨至2112.45苏姆,涨幅约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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