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政府提高烟、酒类产品消费税

发布日期:2017-01-05 15:51:43来源:驻乌兹别克经商参处作者:
乌兹别克斯坦政府颁布政府令,自2017年1月1日起,提高烟、酒类产品消费税,具体细则如下: 酒精类软饮品消费税率上涨25%,税费至每标准瓶6275苏姆(按乌官方汇率约合2美元);白兰地上涨27%,至58265苏姆(约合19美元

   乌兹别克斯坦政府颁布政府令,自2017年1月1日起,提高烟、酒类产品消费税,具体细则如下:

   酒精类软饮品消费税率上涨25%,税费至每标准瓶6275苏姆(按乌官方汇率约合2美元);白兰地上涨27%,至58265苏姆(约合19美元);伏特加及其他烈性酒上涨25%,至54057苏姆(约合18美元);普通葡萄酒上涨5%,至6358苏姆(约合2美元);加强葡萄酒上涨20%,至10000苏姆(约合3.3美元);啤酒上涨25%,至6416苏姆(约合2.1美元)。

   每1000支香烟上涨30%,至37432苏姆(约合12美元)。

   2017年,乌大部分烟、酒类产品进口关税维持原有固定税费不变,葡萄酒为每标准瓶6美元、伏特加为7美元、白兰地为14.5美元,每1000支香烟为18.2美元,只有啤酒进口关税自1.43美元提升至3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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