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苏丹苜蓿草程序

发布日期:2016-10-19 15:14:27来源:驻苏丹使馆经商处作者:

   1.进口商与苏丹出口商联系进口事宜。依据《质检总局关于进口苏丹共和国苜蓿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6年第33号)》(以下简称“公告”),可登陆“质检总局动植物检验监管司网站—饲料安全—进境饲料及添加剂—注册企业名单”板块,查询《苏丹输华苜蓿草生产加工注册企业名单》中符合要求的苏丹加工出口企业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网址:http://dzwjyjgs.aqsiq.gov.cn/zwgk/slaq/jjsljtjj/)。

   截至20169月,只有一家黎巴嫩投资的苏丹公司符合要求,公司名称:GLB Invest, 地址:Parliament Street, Aboulela Building, 4th floor Khartoum,Sudan, 电话:+9613834667(销售经理Mr.Ramzy),+249183764280,邮箱:info@glbinvest.com

   2.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签订合同前,进口商向拟进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申请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3.取得输华苜蓿草植物检疫证书。签订合同后,进口商督促苏丹出口商在港口发货前,办理由苏丹农业部负责签发的《苏丹输华苜蓿草植物检疫证书phytosanitary certificate)》。

   4.办理进口和检验检疫手续。货物运输至中国港口后,进口商持《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苏丹输华苜蓿草植物检疫证书》及其他商品资料办理检验检疫和其它进口手续。

   备注:详细检疫要求和证书样式,请参考公告原文,网址: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qtwj/201603/t20160329_4635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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