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houd-Duqm铁路项目确定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阿曼苏丹卡布斯于3月17日(星期四)发布了三条谕令。其中,2016年第17条谕令宣布阿曼铁路项目第三标段(Fahoud-Duqm)作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实施。
谕令第1项规定:连通达希莱省Fahoud地区和中部省杜库姆地区的阿曼铁路项目第三标段是一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谕令第2项规定:根据1978年第64条谕令颁布的公共基础设施征收法规定,在实施上述项目过程中,有关部门可根据项目需要征收所涉财产、土地和设备。
谕令第3项规定:此谕令将在政府公报上发布,自其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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