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7日起,巴新宣布国家紧急状态延长二个月
国民议会4月2日下午通过《2020年紧急规章》、《2020年检疫法(修订)》、《公共卫生法(修订)》和《2020年应对新冠肺炎病毒紧急状态法(国防军)》等四部法律,并决定此前宣布的14天国家紧急状态到期后,自4月7日起再延长2个月。
巴新国民议会4月2日下午通过《2020年紧急规章》、《2020年检疫法(修订)》、《公共卫生法(修订)》和《2020年应对新冠肺炎病毒紧急状态法(国防军)》等四部法律,并决定此前宣布的14天国家紧急状态到期后,自4月7日起再延长2个月。
马拉佩总理同日发表声明称,在延长的国家紧急状态期间将视情放宽人员流动和经济活动限制,主要措施如下:
(1)截至4月6日若未出现新确诊病例,巴新将从4月7日起恢复所有国内航班,允许公共交通运营,恢复商业和生产活动。
(2)在全国21个省设立协调中心,各省警察局长、行政长官及卫生局长为主要负责人。
(3)在沃姆、基永加、瓦尼莫、特莱福明、韦瓦尼等主要城镇设立应对疫情中心。
(4)在布干维尔自治区南部设立协调员岗位。
(5)国家紧急状态总监有权以公共安全为由对任何个人、团体、省政府进行干预。
(6)教堂、工作场所及公共集会场所聚集人群必须维持在最低人数,并保持安全距离。
(7)巴新政府将综合研判形势,决定下阶段学生在校安全保障措施。
(8)海外巴新公民如想返回巴新,需要获得国家紧急状态总监的特别许可,通过澳大利亚布里斯班、凯恩斯或新加坡的航班返回巴新,入境后须隔离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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