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围绕FDI的迷思与现实

发布日期:2024-10-23 00:00:00来源:国际商报作者:陈曦
外国直接投资(FDI)或许是国际经济学中最为模糊的一个概念了,其通常被描述为一种长期、稳定的跨境资本流动,从而有助于促进东道国尤其是资本相对稀缺的“全球南方”经济增长、资本积累、工业化、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管理能力提升、国际收支平衡并帮助国内企业更广泛地融入国际市场。然而,现实要比前述种种复杂得多,以上似乎都不是FDI天然存在的内生性品质,也很难从现有官方统计数据中判读出FDI的真正内容。

外国直接投资(FDI)或许是国际经济学中最为模糊的一个概念了,其通常被描述为一种长期、稳定的跨境资本流动,从而有助于促进东道国尤其是资本相对稀缺的“全球南方”经济增长、资本积累、工业化、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管理能力提升、国际收支平衡并帮助国内企业更广泛地融入国际市场。然而,现实要比前述种种复杂得多,以上似乎都不是FDI天然存在的内生性品质,也很难从现有官方统计数据中判读出FDI的真正内容。

首先,是FDI概念的模糊性。经合组织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的相关定义为FDI统计提供了可参照的全球标准——FDI被定义为一个经济体居民进行的基于持久利益的跨境投资,即达到占被投资企业10%门槛以上的初始股权交易及后续所有金融交易和头寸,包括跨国公司内部贷款、垫款等债务流动以及留存收益。显而易见,跨国集团子公司之间的资本流动极易受到短期商业条件变化的影响,其可以导致记录的FDI流量大幅波动。而留存收益则来自于东道国产生的收入,并不构成外部融资来源,但依然被记录为跨国资本流动,且留存收益占据了全球FDI总流量的30%以上,其很可能用于收购金融资产或变相作为投资组合流出东道国。因此,目前官方所统计的FDI规模大大超出了可以被视为长期、稳定的净外部融资规模。

其次,是FDI功能的模糊性。外国直接投资主要分为三种形式,即绿地投资(用新资本创建子公司)、跨境并购(收买他国公司资产)、追加投资(扩大已有子公司生产能力)。而当FDI以跨境并购形式出现时,仅体现为所有权和控制权转让,并不发生产业资本或金融资本转移。尽管不排除改变所有权和控制权可以提高生产率、刺激新投资,但其对国内资本形成是没有直接贡献的,因而无法与绿地投资和追加投资相提并论。在目前官方FDI统计数据中,并无区分三种形式投资数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在2003年后提供了绿地投资和跨境并购的项目公告数据,即指投资者在宣布项目时的计划资本支出,但其可能存在分阶段投资、在东道国筹集资金、项目被取消等情况,结果则是与实际FDI数据有很大差距,所以不能确定其转化为同等的资本支出并用于投资东道国生产能力的规模。此外,FDI的主体并不总是跨国公司,也可以是个人或家庭、投资基金、国际组织或非盈利机构,主体多样化意味着在给东道国带来的技术和管理技能方面存在重大差异。因此,将FDI简单地与东道国国内生产总值、生产率、增长率等各种经济绩效指标联系起来的实证研究和定性判断缺乏最基本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再次,是FDI动因的模糊性。回溯历史,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倡导私有化、金融开放、贸易开放、放松管制的“新自由主义”议程推动下,全球FDI投资流量急剧扩张,并在90年代达到顶峰。彼时FDI规模猛增的动因即是外资大规模私有化拉丁美洲、非洲国家的公共资产以及东南亚金融危机后外资大规模抄底并购亚洲本土公司。进入21世纪,FDI增长趋向缓慢并因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2020年新冠疫情等干扰呈现出极强的波动性和顺周期性,并伴随大量热钱进出、银行业套利交易以及物业和房地产业投机。过去40余年中,全球FDI流动的目标表面上是加速经济全球化和资本积累,实质则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全球北方”大型跨国公司及其背后的跨国金融资本利益集团主导全球生产格局、所有权和财富的重新分配。

最后,是FDI影响的模糊性。就国际收支而言,FDI在某种情况下对东道国造成的压力与外债大致相同,衡量这种压力的指标是净转移支付,即FDI净流入与FDI相关支付(包括利润、特许权使用费、许可费、工资汇款和母公司贷款利息)之间的差额。在与跨国公司合作的早期阶段,FDI存量相对于流量往往较小,但随着时间推移,流量相对于存量往往会下降。当流量增长率低于存量回报率时,就会导致资本的净负转移支付。例如,一些拥有丰富自然资源、廉价劳动力和良好基础设施的“全球南方”经济体,开始可能会引起FDI的强劲增长,但其往往不可持续。当资源和劳动力红利耗尽,FDI就会在较短时间内出现净负转移支付。除官方记录的资金转移之外,跨国公司还通过逃避税、转让定价、贸易错误定价等方法造成巨额非法资金外流,从而打开FDI净负转移支付的灰色渠道。此外,跨国公司往往比本土公司更依赖国际生产网络。“两头在外贸易”情况下,国内附加值的很大一部分都被跨国公司利润所吸收并转移,在中国,这一比例据估计曾高达四分之三。而来自“全球北方”跨国公司拥有的品牌、技术、管理、国际融资和国际采购等竞争优势还会抢占东道国国内市场、损害本土企业,即使FDI可以帮助本土企业融入全球生产网络,也存在被锁定在低附加值活动的巨大风险。因此,对于大多数经历过FDI激增的“全球南方”经济体而言,FDI不仅不会增加国内资本积累,还导致国内投资率下降或停滞、企业倒闭、工人失业、去工业化、汇率波动乃至引发金融危机和国际收支危机。

事实上,迄今为止,在全球范围内都没有确凿证据支持FDI对东道国增长作出重大贡献的神话。大多数案例和研究表明,在美国倡导“新自由主义”议程下自由放任的FDI,对于东道国的必然结果是弊大于利。FDI能否发挥积极溢出效应,主要取决于东道国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通过国家干预将FDI引导至特定部门和行业、鼓励绿地投资和合资、严格投资风险管控、明确绩效要求、促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技能传播,从而支持提升本土企业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加速工业化和产业结构升级,并最终实现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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