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锐评丨两百多年了,美国童工问题为何依然是“灯下黑”
在《纽约时报》最新一期关于美国童工问题的报道中,有这样一张照片:芝加哥一家小快餐店里,一名15岁移民少年低头看手机,双手满是污渍,他在一家制造业公司上夜班。童工问题在当今世界人人喊打,但在美国社会依然触目惊心。
根据美国劳工部统计,2022年有数百万美国青少年受雇于农业、食品服务、零售、娱乐和建筑行业,其中大多数是移民儿童。路透社报道说,自2018年以来,美国被非法雇佣的童工激增了近70%。
美国不是自诩为“人权灯塔”吗?为何一直照不到那些被迫劳动的未成年人呢?一个重要原因是美国的法律体系存在漏洞。
在美国国内,关于童工的几条法律——《基廷-欧文法》《公平劳动标准法》等,都是上世纪早期美国政府迫于社会进步的压力推出的。它们没有禁止使用童工,只是做出一些限制,这就为部分行业雇佣童工披上了合法外衣。
比如,关于童工年龄的限定。美国联邦法律规定,禁止18岁以下未成年人从事危险工作。但美国1938年出台的《公平劳动标准法》规定,非危险行业可以雇佣14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因此,像《纽约时报》照片中的这名15岁童工,本身就处于法律的盲区。
再有,关于童工的工作领域。美国相关法律禁止14岁及以下儿童在大多数行业工作,但农业劳动等除外,年龄也可以更低。根据非盈利组织“美国农场工人健康中心”的数据,美国有30万至80万名未成年人在农场工作,有些还不到十岁。他们长时间辛苦劳作,工资微薄,还需要操作锋利工具或沉重机械,生命安全面临威胁。美国政府报告显示,每年有10万名农场童工因工受伤。
此外,违法成本低、罚款不痛不痒,也让美国不少企业钻了空子。根据美国现行法律,非法雇佣一名童工的最高民事罚款仅为1.5万美元。而且这里受保护的童工还是指拥有美国公民身份的未成年人,并不包括没有取得正式身份的“黑户”。对于多数美国企业来说,小钱一交就能了事,也就不把法律规定放在眼里了。特别是在新冠疫情暴发后,为缓解就业人手不足,美国企业纷纷发布广告招聘未成年人。威斯康星州等还出台法案,允许童工加班到深夜23点,导致雇佣童工的现象激增。
下一个问题来了:为什么美国关于童工的法律体系漏洞百出呢?这要从这个国家的历史说起。
美国是一个移民建立的资本主义国家,早期移民儿童普遍参加劳动。特别是在南方奴隶制盛行时期,童工现象更是普遍,那些被贩卖的非裔儿童占了相当比例。1791年,时任美国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就声称,儿童可以成为廉价劳动力来源。美国的矿井、农场等纷纷雇佣童工。此后两百多年来,美国童工遭到广泛剥削和压榨,从根本上说是奴隶制的原罪,是美国系统性种族歧视的一部分。
与此同时,美国两党制以及党争权斗也令童工问题久拖不决。《纽约时报》分析说,虽然关于移民儿童遭压榨剥削的报道引发了关注,但两党在移民政策上的斗争使得问题变得更加复杂,“美国会就解决童工问题陷入了党派斗争的泥潭”。拉美南方电视台曾发表评论指出,“童工没有投票权,因此无法自行推动改革,也无法影响美国各级政府决策,更没有利益代表替他们说话”。这从体制层面解释了为何童工问题饱受外界批评、美国政府却几乎没有采取任何重大措施。
儿童是希望,是未来,是任何一个社会都应该保护的弱势群体。但在资本至上的美国,显然把他们当成了廉价劳动力。时至今日,美国仍是联合国193个会员国中唯一没有批准《儿童权利公约》的国家。如果一个国家连儿童权利都保护不了,算什么“文明国家”,谈什么“人权”呢?当美国政客一边消费童工被迫劳动的产品,一边对其他国家人权状况指手画脚,其实是展露了美式人权的虚伪、双标与“灯下黑”。
(国际锐评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