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靠政策洼地要靠优化营商环境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目标下提出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近日,在中国式现代化下营商环境与区域协调发展研讨会上,南京大学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刘志彪表示,区域协调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命题,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背景下,地区间产业政策趋于公平,过去靠创造政策洼地来吸引外资、吸引投资的方法作用越来越弱,因此营商环境的建设优化将成为产业转移、区域协调的关键。
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在会上发布的报告《以中国式现代化为目标优化投资和营商环境、推动产业转移与区域协调发展》指出,全球产业链体系的“拔河博弈”局面日趋激烈,对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造成严峻的挑战。为此,要高度重视优化投资营商环境,缓解产业向国外转移的趋势,推进省域间产业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重构国内价值链循环体系。
《报告》指出,我国地区总体经济差距呈现下降态势,但这一趋势在减缓。同时,我国地区分化打破了过去的三大板块限制,呈现出南北差异的新特点。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是落后地区充分发挥后发优势,谋求跨越式发展,进而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
《报告》分析,当前我国产业转移呈现出四个主要特征。一是中国产业转移正同时遭遇发达国家“高端回流”与发展中国家“中低端分流”的双重挤压,“两头在外”企业转移意向加强,且逐渐从短链条、低附加值的制造业向长链条、高附加值的制造业蔓延。二是产业转移存在“区位粘性”,制造业依然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产业对东部地区的综合优势存在路径依赖、向中西部转移有阻力。三是地区间产业转移的层次由低变高,中西部地区有望实现承接产业转移与推动产业升级同步,产业空间转移的层次逐渐提升。四是产业转移已经由单个企业或独立生产环节转移,转向链条式和集群式转移。
《报告》指出,当前,跨国企业的全球产业链重组采用“中国+1”的选择策略。企业的产业转移是选择国内转移还是国际转移,除了要考虑生产成本外,最重要的还是要进行国内外和省域间投资营商环境优劣的比较。其中,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是应对产业外迁的主要拉力,一流的国内营商环境是促进各区域市场主体开展效率竞争的关键因素。
为更好应对全球产业链重组,《报告》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对标国际高标准规则,分类推进开放性制度改革。根据我国体制机制改革和相关规则条款在对标上的难易程度,制定对标路线图和时间表,分类推进营商环境改善和国内改革深化。比如,对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环境和劳工标准等达到高标准实施有一定难度的经贸规则,应发挥好自贸试验区“排头兵”作用,先行先试,循序渐进推进。
二是运用大数据算法和人工智能技术,将企业信息和政策信息进行匹配计算,并自动推送给企业,让企业第一时间获取政策,提高企业政策申报效率,解决企业服务领域存在的涉企优惠政策寻找繁、专业服务寻找难、企业投诉途径少等问题,打通政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营造更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投资营商环境。
三是鼓励引导外资企业实施利润再投资,进一步挖掘释放外企投资潜力。鼓励地方政府实时摸清重点外资企业账上未分配利润底数,从资金支持、涉税服务、要素保障和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面着手,制定一揽子专项政策条款,鼓励外资企业加大投资、增资扩产。
《报告》认为,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推进,各地区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将不断提高,地区间的竞争将不再是“给优惠政策”的竞争,而是效率竞争。如果不高度重视优化中西部地区投资营商环境,中西部的产业不仅可能留不住,反而会扩大地区经济差距。对此,《报告》建议有意识选派东部地区各层级干部到中西部地区任职;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扩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规模;鼓励东部地区企业并购、重组中西部地区企业;紧盯东部人才资源优势,巧借周末、节假日等时间空档,为人才引进开辟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