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确定复兴基本方针

发布日期:2011-08-02 13:34:27来源:日本经济新闻作者:
  《日本经济新闻》报道,7月29日,日本政府复兴对策本部正式确定了复兴基本方针,主要内容如下:   一、复兴支援体制。在“复兴厅”成立前,仍以复兴对策本部作为制定复兴方案、协调推进复兴措施的机构;年内完成“复兴厅”构成方案,提交设置法案;复兴对策本部对每年复兴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核查并公布结果。   二、复兴期间设定为10年,前5年为集中复兴期。根据前5年进展情况,调整后期措施。   三、复兴方式,举全国之力进行复兴重建。创设复兴特区、便于自主使用的地方交付金制度;以官民结合(PPP)、社会资本整合(PFI)等方式充分利用民间资金促进复兴。   四、复兴预算及财源。10年至少需要23万亿日元,前5年需19万亿日元,不含电力公司核事故赔偿费;前5年财源除已通过的2次补充预算外,主要考虑通过削减支出及公务员工资、变卖国有资产、实施限定期间的税制措施等方式筹措,此外还探讨发行复兴国债。今后将研究税制措施的具体内容,编制第3次补充预算案提交国会。   五、具体措施。一是促进地区抗灾减灾能力。推进方便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生活的城市,软件硬件综合配套的防海啸城市建设;不明所有者土地由地方政府管理利用措施;确保受灾民众住宅;迅速恢复市町村政府职能。二是促进地区社会活动再生。建立保健、医疗、看护、家居等一体化服务体制、就业支援体制、幼儿园再建支援体制、各行业人才培训体制、地方文化复兴支援体制。三是促进地区经济活动再生。国家对设立生产、研发基地提供补助,确保法人税减5%措施的实施;积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迅速恢复农林渔业、旅游业,交通、物流、通信等基础设施;促进再生能源利用,在灾区建设再生能源产业集群和生态城;促进灾区废弃物处理。四是吸取灾害教训,重新审视电力供应、能源战略,促进生物能发电;扩大灾区产品出口;强化防灾方案、防灾学术研究。   六、核事故对应措施。继续迅速、科学地发布核事故相关信息;建立中长期食品安全检测体制,强化农畜产品安全管理,再次研究标准数值的科学性;在福岛设最先进的核辐射研究、医疗设施、环境修复研究基地、医疗设备研发生产基地、可再生能源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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