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美尼亚接受外国贷款及项目情况

发布日期:2006-08-18 12:08:31来源:商务部亚商处子站作者:
  一、2005年亚美尼亚接受国外贷款情况   截止到2005年底亚美尼亚累计尚未清偿的贷款债务约10亿美元,贷款主要来世界银行(75080万美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7640万美元)、国际农业发展基金(4080万美元)、欧洲复兴银行(1480万美元)多边国际机构和德国、美国、法国和日本四个国家。   2005年当年所获得的贷款为5920万美元,比04年同期减少51.3%。在05年当年所获得的这5920万美元贷款中,3620万为多边国际金融机构贷的贷款。   2005年全年共偿还贷款4990万美元,偿还金额比04年同期减少42% 。05年全年共偿还贷款利息1190万美元,偿还金额比04年同期增加22% 。   亚美尼亚已开始逐步进入债务偿还高峰期,2005年用来偿还债务本金与利息的金额,已经多余当年新获得的贷款金额。   二、亚美尼亚对外国贷款的管理体制   亚美尼亚涉外事务统由外交部负责联系、组织与协调,外国贷款协定具体条款的谈判由财政与经济部负责。与外国签订的条约、协定,均要经过亚美尼亚议会审议批准方能生效,接受外国贷款协定也不例外。   对外国贷款的使用,政府要召集对该项援助有兴趣有要求的有关部委开会,研究如何分配使用该笔贷款,政府决定以后报总统确认。在必要的时候,也通过竞标方式决定贷款的使用。   亚美尼亚财政与经济部负责对国外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如果是捆绑式贷款或贷款条款有特殊规定的,则应按国际贷款协定办理。亚美尼亚接受的外国贷款,大都是低息优惠贷款,贷款协定都明确规定有该笔贷款的使用方向和范围,有的还规定有跟踪监督条款,大的贷款项目专门成立监督机构,负责对项目的实施落实进行监督。贷款项目的具体实施与管理由亚方有关单位负责并告知贷款方。   三、亚美尼亚最近获得的几笔贷款情况与项目   1、2006年7月14日亚美尼亚议会审议批准了世界银行对亚500万美元的用于发展亚美尼亚电力的贷款协定,该协定是06年4月7日签署的。该笔贷款期限为40年,年息0.25%,优惠期10年。贷款06年8月5日到位,使用期到2010年12月31日止。亚美尼亚为此专门成立了“电力恢复发展基金”,用来接受全部贷款。并成立了以亚美尼亚政府总理为首的监管委员会,以管理该笔贷款。贷款经由亚商业银行转贷给各个工程、技术项目的私营业者,并规定,私营业者的贷款期限为8年,1.5年的优惠期,重要的是确保资金的安全回收。   亚美尼亚计划再贷款2500万美元增加发电40兆瓦,括到2010年前修建85个小水电站,使水电比重上升到10%。   2、亚美尼亚议会06年5月24日批准了亚政府06年3月6日签定的亚德2005-2006年度财政金融合作协定,该协定规定德国发展银行向亚美尼亚贷款800万欧元用于发展亚美尼亚的住宅建设抵押贷款市场和修复几个地区的基础设施。06年9月贷款到位,其中600万欧元用于发展亚美尼亚的住宅建设抵押贷款市场,每户可贷最高3万美元用于修房或建房,贷款期限10年以上,年利息待定(现在亚美尼亚抵押贷款期限一般为7年,年利息12%);200万欧元用于阿尔玛委尔州的基础设施建设,瓦那佐尔和久姆里污水排放和净化。如果整体运作顺利,这200万欧元贷款可以转做援赠款。该贷款期限40年,偿还优惠期10年,年息0.75%。亚美尼亚几家商业银行将竞标接受该笔贷款。   现在进入亚美尼亚抵押贷款市场的银行有15家,总投资截止到2006年3月31日为3000万美元,据专家估计到2008年底亚抵押贷款市场将发展到1.5亿美元。   德国2003年曾向亚美尼亚政府提供一笔1790万欧元的贷款用于卡那杰尔水电站的技术更新换代。到目前为止,德国对亚美尼亚共提供贷款1.8573亿欧元。   3、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组织2005年年终对亚贷款2000万美元在亚启动“农业地区经济发展计划”,预计在亚两个省区建立200个中小型农副产品加工、速冻企业;修建公路与饮用水与灌溉系统以及发展通讯基础设施。该笔贷款期限40年,10优惠期,年息0.75%。亚对内每家贷款最高15万美元,期限为7年。   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6年5月18日决定对亚“扶贫减困促进经济发展”3年规划提供4900万美元贷款,期限10年,优惠期5.5年,年息0.5%。这是亚美尼亚政府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第二个此类合作项目。亚美尼亚政府曾在2001年5月1日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签定过“扶贫减困促进经济发展”贷款协定,规定对亚提供 1亿美元的贷款,该协定项下的最后一笔于2004年12月2 到位,宣告第一个协定执行完毕。   5、亚美尼亚议会06年3月21日批准了亚政府与世界银行06年2月27日签定的第二个扶贫减困贷款协定, 该笔贷款为2100万美元,用于弥补国家扶贫减困预算资金方面的不足,贷款期限40年,10优惠期,年息0.75%。协定规定不准用此贷款购买“奢侈品”、办公设备以及对生态有害的机械设备等。   世界银行与亚政府签定的第一个贷款协定是在2004年,金额也是21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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