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斯坦的电价问题
众所周知,塔吉克斯坦水利资源非常丰富,蕴藏总能量近3000亿千瓦时。籍此,塔水电开发利用比较成功。目前塔吉克斯坦拥有大、中、小型水电站20余座,总装机容量超过400万千瓦,年发电总量约150亿千瓦时。电力已是塔能源供应的主要命脉。
过去塔电力工业曾有过辉煌时代,年发电总量可达260至280亿千瓦时,不仅自用绰绰有余,还可大量输往相邻的各加盟共和国。但如今只是过去发电水平的一半左右。主要原因是:发电设备老化导致不得不带病运转,资金极度短缺无力更新各种输变电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大量流失等。
理论上讲,塔就目前现有的发电设备容量,可年产电力188亿千瓦时,基本上可以满足现阶段国内全部用电需求。然而实际发电量达不到这一水平,每年电力短缺25-30亿千瓦时。由于财力约束,塔每年只能纯进口电力15亿千瓦时左右,仍有10多亿度电的缺口无法解决。因此经常出现的停电、断电现象,特别是在用电高峰时节的冬季更是严重,它已对塔经济恢复和发展带来了非常不利的影响。纠其原因,资金问题是最大障碍,而资金的极度匮乏又是与国家电力供应管理体系中的首要弊端――电价低廉而密切相关。
塔电力价格偏低,廉价程度达到了不合理地步。这是过去前苏联时期遗留的历史问题,是违背经济规律办事、生产不计成本造成的恶果之一;也是令独立后的塔政府非常头痛的问题之一。塔吉克斯坦的电价,且不论同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电价水平相比,就是与周边其他中亚国家的电价相比,也是相差悬殊:塔电力收费标准平均仅为0.3美分/千瓦时,换言之,一度电仅值人民币2分多钱,是哈萨克斯坦电价的十分之一、吉尔吉斯电价的五分之一。
即便如此低廉的电价,由于国情所致,塔国内电费欠债仍是巨额数字。塔电力行业处于严重边缘。
尚存希望的是,塔业内人士早已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多次呼吁有关部门予以改进;塔政府对此极为关注,曾数次修改电力收费标准。不久前公布的第155号政府令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上调部分电力收费标准。整体上看,此次调整使平均电价提高了30%左右。
塔吉克斯坦独立后的首部比较完整的电力收费标准于1996年7月颁布。根据电力用户的不同性质,如工农业生产用电、居民用电、国家机关用电等分为7类电价,最高为2美分/千瓦时;最低仅为0.04美分(0.12塔卢布)/千瓦时,就是说人民币1分钱可购买3度电;电价的高低相差有50倍之多。此收费标准规定居民用电是0.06美分(0.2塔卢布)/千瓦时,即普通居民家庭每使用2度电,仅需支付相当于人民币1分钱的费用,其廉价程度可见一斑。
此后塔政府分别于1998年10月、2000年4月、2000年11月及2002年4月对电力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但上调幅度不明显。最近一次调整后的电价水平仍旧偏低,平均价格已接近、但尚未达到电力生产的成本价。此次公布的电力收费标准内容如下:
1、 费用由国家预算支出的组织用电――0.1美分/度;
2、 城市公用设施用电――0.2美分;
3、 工业生产用电――1美分;
4、 农业生产用电――1.8美分;
5、 采用电力供热、供水的企业、机关、组织等单位用电――4.5美分;
6、 居民限额(每套住宅每月150度)内用电――0.2美分;
7、 居民超出限额部分用电――0.4美分。
新公布的收费标准中,电价的上、下限之差仍高达45倍。
此举对扭转电力工业行业亏损状态虽有帮助,但不会有太大改观。鉴于塔国情的实际状况,电价调整不可能一步到位,必须循序渐进。据业内人士透露,明年计划再上调60%左右,使电价达到略微高于生产成本的水平,不然其结果必是事与愿违。对此,国家电力公司进行过尝试,但还是遇到了麻烦。
塔国家电力总公司是电力行业的主管机构,为了改变目前这种电价低廉的被动局面采取了某些激进措施,但效果不佳。例如,电力公司决定增加电力扩容费收费项目,对新用户的用电申请以及老用户的电力功率增容加收50美元/千瓦。2001年实施此举措一年的实践表明,不仅未达到预期目的,反而带来一些负面效应:绝大多数用户不但不缴纳增容费,而且通通绕过电力公司、采用各种手段私下非法接电使用;由此造成输电线路和变电站普遍超负荷运载,电力事故频繁发生,使电力公司捉襟见肘、损失惨重。原本打算借此增加收入,结果却是相反,支出的事故处理费用剧增,使危机重重的资金问题更如同雪上加霜。
总之,塔吉克斯坦电价过低的事实,影响了以能源为生存基础的整个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和人民生活。塔政府有关部门在尽力改变现状,但至今还未出台一个较为行之有效的、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虽数次上调电价,但因幅度很小基本上无济于事;动作大了又出现反效应。这是一个两难问题,到底如何是好,恐怕不是短期可以解决的,只有来日方长了。
(2002年5月)
过去塔电力工业曾有过辉煌时代,年发电总量可达260至280亿千瓦时,不仅自用绰绰有余,还可大量输往相邻的各加盟共和国。但如今只是过去发电水平的一半左右。主要原因是:发电设备老化导致不得不带病运转,资金极度短缺无力更新各种输变电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大量流失等。
理论上讲,塔就目前现有的发电设备容量,可年产电力188亿千瓦时,基本上可以满足现阶段国内全部用电需求。然而实际发电量达不到这一水平,每年电力短缺25-30亿千瓦时。由于财力约束,塔每年只能纯进口电力15亿千瓦时左右,仍有10多亿度电的缺口无法解决。因此经常出现的停电、断电现象,特别是在用电高峰时节的冬季更是严重,它已对塔经济恢复和发展带来了非常不利的影响。纠其原因,资金问题是最大障碍,而资金的极度匮乏又是与国家电力供应管理体系中的首要弊端――电价低廉而密切相关。
塔电力价格偏低,廉价程度达到了不合理地步。这是过去前苏联时期遗留的历史问题,是违背经济规律办事、生产不计成本造成的恶果之一;也是令独立后的塔政府非常头痛的问题之一。塔吉克斯坦的电价,且不论同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电价水平相比,就是与周边其他中亚国家的电价相比,也是相差悬殊:塔电力收费标准平均仅为0.3美分/千瓦时,换言之,一度电仅值人民币2分多钱,是哈萨克斯坦电价的十分之一、吉尔吉斯电价的五分之一。
即便如此低廉的电价,由于国情所致,塔国内电费欠债仍是巨额数字。塔电力行业处于严重边缘。
尚存希望的是,塔业内人士早已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多次呼吁有关部门予以改进;塔政府对此极为关注,曾数次修改电力收费标准。不久前公布的第155号政府令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上调部分电力收费标准。整体上看,此次调整使平均电价提高了30%左右。
塔吉克斯坦独立后的首部比较完整的电力收费标准于1996年7月颁布。根据电力用户的不同性质,如工农业生产用电、居民用电、国家机关用电等分为7类电价,最高为2美分/千瓦时;最低仅为0.04美分(0.12塔卢布)/千瓦时,就是说人民币1分钱可购买3度电;电价的高低相差有50倍之多。此收费标准规定居民用电是0.06美分(0.2塔卢布)/千瓦时,即普通居民家庭每使用2度电,仅需支付相当于人民币1分钱的费用,其廉价程度可见一斑。
此后塔政府分别于1998年10月、2000年4月、2000年11月及2002年4月对电力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但上调幅度不明显。最近一次调整后的电价水平仍旧偏低,平均价格已接近、但尚未达到电力生产的成本价。此次公布的电力收费标准内容如下:
1、 费用由国家预算支出的组织用电――0.1美分/度;
2、 城市公用设施用电――0.2美分;
3、 工业生产用电――1美分;
4、 农业生产用电――1.8美分;
5、 采用电力供热、供水的企业、机关、组织等单位用电――4.5美分;
6、 居民限额(每套住宅每月150度)内用电――0.2美分;
7、 居民超出限额部分用电――0.4美分。
新公布的收费标准中,电价的上、下限之差仍高达45倍。
此举对扭转电力工业行业亏损状态虽有帮助,但不会有太大改观。鉴于塔国情的实际状况,电价调整不可能一步到位,必须循序渐进。据业内人士透露,明年计划再上调60%左右,使电价达到略微高于生产成本的水平,不然其结果必是事与愿违。对此,国家电力公司进行过尝试,但还是遇到了麻烦。
塔国家电力总公司是电力行业的主管机构,为了改变目前这种电价低廉的被动局面采取了某些激进措施,但效果不佳。例如,电力公司决定增加电力扩容费收费项目,对新用户的用电申请以及老用户的电力功率增容加收50美元/千瓦。2001年实施此举措一年的实践表明,不仅未达到预期目的,反而带来一些负面效应:绝大多数用户不但不缴纳增容费,而且通通绕过电力公司、采用各种手段私下非法接电使用;由此造成输电线路和变电站普遍超负荷运载,电力事故频繁发生,使电力公司捉襟见肘、损失惨重。原本打算借此增加收入,结果却是相反,支出的事故处理费用剧增,使危机重重的资金问题更如同雪上加霜。
总之,塔吉克斯坦电价过低的事实,影响了以能源为生存基础的整个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和人民生活。塔政府有关部门在尽力改变现状,但至今还未出台一个较为行之有效的、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虽数次上调电价,但因幅度很小基本上无济于事;动作大了又出现反效应。这是一个两难问题,到底如何是好,恐怕不是短期可以解决的,只有来日方长了。
(200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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