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国家新闻社3月26日援引亨利公司护照指数更新数据显示,乌克兰护照从世界护照评级的第41位上升到40位。
坦桑尼亚出口加工区管理局(EPZA)表示,来自叙利亚和其他亚洲国家的投资者对坦桑尼亚制造业尚未开发的巨大机遇表示关注。
瑞典《快报》3月20日报道,美国咨询机构Future Today Institute日前在一份报告中评出全球最具智能的10个智慧城市,哥德堡排名第二。
国际评级机构惠誉发布报告,确认哈萨克斯坦本、外币长期发行人违约评级(IDR)为“BBB”,展望为“稳定”。
外国企业作为法人实体在波兰境内可注册的形式有代表处、分公司、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股份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或以不动产入股,跨国并购,股票收购,收购上市等方式进行投资。
在波兰开展投资合作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波劳动部门对涉及外国人在波就业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于2009年2月1日起生效。
根据波兰相关法律规定,外国企业作为法人实体在波兰境内可注册的形式有代表处、分公司、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股份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
根据《外国投资促进与保护法》的规定,在工矿业、农业和服务行业进行建设和生产活动的外国资本的准入,必须同时符合伊朗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