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不再新建境外煤电,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意味着什么?
9月21日,中国国家领导人在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中表示,中国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简称“3060”目标),中国将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
中国为何承诺停建境外煤电项目?这与中国国内的“双碳目标”有何联系?中国的承诺对于全球气候行动有怎样意义?对于“一带一路”沿线的能源项目有怎样影响?美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上有哪些新行动?
针对这些问题,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了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王遥。
中国国内外减排政策一脉相承
中国国家领导人刚刚宣布,中国将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这与中国国内的减排政策有怎样的联系?这个决定对于全球气候行动来说有怎样的意义?
王遥:中国的减排政策是连续的,境外与国内减排努力一脉相承。2020年9月,中国国家领导人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了“3060”目标,不仅是我国国内减排努力的宣示,同时也重点强调了树立命运共同体意识和合作共赢理念、树立绿色的新发展理念、推动疫情后世界经济“绿色复苏”等全球范围内的绿色低碳发展目标。2021年9月,中国国家领导人在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重申了“3060”目标及完善全球环境治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性,并进一步宣布将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
事实上,在此之前,中国已经逐步退出海外煤电投资。例如,2021年2月,中国驻孟加拉国大使表示,中国将不再考虑继续在孟加拉国投资煤炭开采、燃煤电站等项目。在实践层面,中国的海外煤电投资在过去几年持续下降,可再生能源投资则不断增加。2020年,包括太阳能、风能与水电在内的中国海外可再生能源投资占海外能源总投资的比例已达57%,远超煤电投资。
在国内,“3060”目标提出后,逐步降低煤电比例、调整煤电在能源结构中的定位也成为中国实现国内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可以看到,“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这一决定与中国国内的减排政策高度一致,也是中国自主驱动的绿色低碳发展道路与过往减排政策的直接延伸。
对全球来说,实现《巴黎协定》目标需要各国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改变以往的高碳排放发展道路,采用绿色低碳发展的新模式,大幅减少碳排放。中国停止新建境外煤电项目将有力推动这一进程,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建立基于可再生能源的绿色低碳发展体系,为全球实现《巴黎协定》目标作出重要贡献;另一方面,也将通过扩大可再生能源市场规模撬动更多资金,加快可再生能源相关技术发展,促进技术与市场的良性互动。
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取得积极进展
韩国和日本此前也宣布停止海外煤炭项目融资,这是否意味着传统煤炭项目的退场已是大势所趋?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说,中方的这一决定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王遥:逐步淘汰传统煤炭项目不仅是实现全球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步骤,也是投资者规避搁浅资产风险和金融风险的关键措施。自2019年以来,我国出台了《关于促进对外承包工程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等一系列政策引导海外投资关注可持续发展理念和遵循国际标准。从我国2020年和今年上半年海外投资情况来看,规模较小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占比也呈上升趋势。
目前,七国集团等主要经济体做出了承诺在2021年底前终止海外煤电投资,中国也正式宣布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下一步,一方面期待各国包括企业和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内的海外投资主体做出规划,落实这些承诺;另一方面需要考虑现存煤炭项目的淘汰和转型路径。
近年来,孟加拉国、巴基斯坦、印尼、越南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陆续发出本国限制新建煤电项目的信号。中国正式宣布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近年来的政策契合,也有助于推动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取得积极进展。
此外,多数“一带一路”设定的自主贡献目标都是有条件的,需要国际社会在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方面的支持,中方的这一决定能够引导中资企业和金融机构增加对海外绿色项目,尤其是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或贷款和绿色技术输出,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落实自主贡献目标。
1000亿美元气候融资目标能否实现?
拜登承诺将美国对较贫穷国家的财政援助增加一倍,以帮助它们转向更清洁的能源并应对气候变化的“无情”影响。拜登政府设定的2024年目标是达到114亿美元大关。如何评价美国的这一承诺?当前,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气候融资承诺是否还有很大缺口?
王遥:美国总统拜登在2021年4月公布了《美国国际气候融资计划》,承诺到2024年对发展中国家的公共气候融资较2013-2016财政年度增至两倍,其中用于气候适应的融资将增至三倍。2021年9月,在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拜登进一步明确该目标,宣布美国计划将其为国际气候融资提供的资金大幅增加至每年约114亿美元。这一承诺是发达国家履行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所承诺的每年为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气候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若美国可以切实履行这一承诺,将对“1000亿美元”的实现作出重要贡献,促进发展中国家绿色低碳发展。
但同时也应注意到,4月拜登宣布该计划时就已表示将“同国会密切合作以实现上述目标”,9月拜登仍然表示将“与国会合作以履行承诺,并使美国成为气候融资的领导者”,说明该计划的推动正承受一定阻力。比较来看,美国国内实际履行的气候相关努力相比承诺一再缩水。拜登竞选美国总统阶段曾提出将在国内实行2万亿美元的气候融资计划,但这一计划最终在国会通过时缩水一半,且改为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核心;加之美国联邦政府债务规模已超过28.7万亿,美国财长耶伦近来频频警告称,财政部持有的现金和非常规措施很可能在10月耗尽,将面临政府债务违约风险。这些情况给114亿美元的国际公共支出计划在国会的顺利通过和之后的完整执行带来很大不确定性。
当前,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气候融资承诺确实存在很大缺口。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提出了“1000亿美元气候资金”的承诺,但根据OECD的估计,全球公共气候融资规模在2019年仅达约800亿美元,离1000亿美元还有相当距离,且这一数字包含了约150亿美元的私营部门融资。同时,有许多国家及国际组织指出OECD的估算方法学会导致数据被显著高估,实际气候融资规模远小于800亿美元。由此可以看出,目前发达国家仍迟迟未能履行这一承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进程也因此被拖慢,严重阻碍气候行动目标的实现,也对国际气候合作形成阻碍。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多次敦促发达国家特别是七国集团国家履行该承诺,强调该承诺对建立各方互信、实现《巴黎协定》的气候行动目标至关重要。
中美承诺对即将召开的COP26有何影响?
中美两国同时做出的承诺对于即将举行的COP26大会意味着什么?怎么看今年COP26大会的前景?
王遥:中美是两个排放最多的国家,两国碳排放相加约为全球排放总量的40%,中美的承诺与行动将对全球气候行动造成显著影响。此前,2021年4月,中美两国共同发布的《中美应对气候联合声明》第六条就提出,中美双方将合作推动COP26会议取得成功。中美两国此次同时做出有利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的承诺将为COP26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对COP26大会形成一致决议有重大积极意义。
美国对于通过COP26达成全球一致的气候治理决议较为重视。美国总统气候特使约翰·克里在多个场合表明了这一态度,例如,对于欧盟的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措施,克里声明称,这一措施应在COP26大会各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作为“最后手段”采用。美方的重视与支持有利于COP26顺利推动。
特别要指出,拜登此次做出的承诺是“1000亿美元”承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1000亿美元”承诺是COP26会议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严肃问题。没有足够资金的支持,会严重影响应对气候变化行动,COP26形成的决议也无从保障。美国等发达国家是否会就此展现足够的诚意并切实履行承诺是保障COP26大会实现预期成果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