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中国电力行业“走出去”情况分析
据机电商会统计,2020 年,我电力行业企业跟踪参与323 个境外电力项目,估算总金额 479.1 亿美元,实现签约 境外电力项目 536 个,较去年同期(下同)下降 4.8%,项目 合同总额约为 440.6 亿美元,下降 6.7%,签约发电装机容量 约 4933.3 万千瓦。其中我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 签约电力项目 314 个,占全部签约项目数 58.6%,项目金额318.8 亿美元,回落 1.2%,占全部签约项目总金额 72.4%。 我企业在 RCEP 区域国家签约项目 174 个,项目金额 169.8 亿美元,占全部签约项目总金额的 38.5%。
据海关统计,2020 年我国重点电力设备(包括汽轮机、 发电机、锅炉、线缆、变压器等 41 种重点电力设备,不含 光伏设备和核电设备)出口额约为 138.0 亿美元,小幅回调0.4%。同期,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重点电力设备 63.2亿美元,占对全球出口重点电力设备 45.8%,增长 4.9%。
一、2020 年中国企业境外电力项目签约情况
(一)亚洲地区传统市场集聚度不断升高。2020 年,中国企业已进入 103 个国家和地区的电力市场,辐射除南极洲 以外的六大洲别。其中,项目高度积聚在亚洲传统市场,签 约项目 278 个,项目金额 279.9 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 5.1%, 占签约项目总金额 63.5%;非洲市场签约项目 133 个,项目 金额 91.5 亿美元,下降 23.0%;欧洲(27.0 亿美元,52 个项 目)市场回落 20.5%。中国企业更广泛的进入南美洲(16 亿美元,45 个项目)、北美洲(18.2 亿美元,15 个项目)和大洋洲(8.0 亿美元,13 个项目)市场,签约项目金额分别实 现增长 26.2%、83.4%和 410.6%。
越南(52.0 亿美元,50 个项目)首次成为中国企业签约 境外电力项目的最大市场。签约额排名前五的重点国家依次 为:印度尼西亚(32.5 亿美元,14 个项目)、缅甸(29.4 亿 美元,21 个项目)、巴基斯坦(24.5 亿美元,10 个项目)和 老挝(21.4 亿美元,11 个项目),均为亚洲地区传统优势市 场。排名前十的国家签约项目总金额均超过 15 亿美元,合 计签约金额 245.2 亿美元,占全部签约项目总金额的 55.7%, 传统市场集聚化趋势更加明显,新兴市场开拓尚需时日。
(二)新能源项目签约额首次超过火电项目。2020 年新能源发电行业(太阳能、风能、生物质等)异军突起,快速 增长,成为签约的主要子行业。签约项目 177 个,签约额 156.3 亿美元,增长 69.1%,占全部签约项目总金额的 35.5%。其 中太阳能发电(99.8 亿美元,117 个项目)增长 132.4%,风 电(48.3 亿美元,45 个项目)和生物质发电(8.2 亿美元,15 个项目)项目分别增长 16.3%和 3.3%。 火电行业(含燃机)和输变电行业降幅较大。火电行业签约 76 个项目,签约额 147.2 亿美元,下降 30.4%,占全部 签约项目总金额的 33.4%;输变电行业签约 241 个项目,签 约额 26.9 亿美元,下降 57.7%;水电行业实现小幅增长,签 约项目 42 个,签约额 110.3 亿美元,增长 5.3%。
(三)项目资金来源日趋多样化,需中方融资项目生效率较低。2020 年新签境外电力行业项目中,使用业主自有资 金,或世行、亚行、日本协力机构、欧洲复兴银行等国际金 融机构资金的项目共 451 个,合同总金额 215.8 亿美元,占 全部新签电力项目金额的 49.0%。对中方有融资需求项目(含 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和援外优惠贷款等)78 个,项目金额 198.0 亿美元,占全部新签电力项目金额的 44.9%。企业以股权投 资参与境外大型电力项目一体化建设,逐步成为“走出去”的新趋势。2020 年中国企业投资境外电力项目 7 个,项目金额 26.8 亿美元。增长 94.2%。
2020 年新签境外电力项目中,有 435 个实现当年生效, 涉及项目金额 246.2 亿美元,占全部新签项目总金额的 55.9%; 尚未正式生效项目 101 个,涉及项目金额 194.4 亿美元,占 全部新签项目总金额的 44.1%。在未生效的项目中,对中方 有融资需求的项目 32 个,项目金额 122.6 亿美元,占未生效 项目总金额的 63.1%,中方融资的落实对项目落地影响较大。
二、推动电力行业高质量“走出去”有关建议
(一)谨慎研判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加强政府宏观指引和政策引导。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新发布的《世界经济 展望》报告预测,2021 年全球经济增长 5.5%,中国经济预 计反弹至 8.1%,预测呈现乐观态势,但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 性。同时,美国等 2020 年陆续发起对我重点电力设备的安 全审查,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及长臂管辖等手段对包括我国在 内的相关国家大容量电力设备部分优势产品产业发展 进行 打压,对国际贸易规则带来了严重挑战。受地缘政治影响, 部分国家电力政策延续性较差,项目开发环境缺乏稳定性和 持续性,企业面临较大风险。建议政府部门加强中长期预判, 做好宏观引导和信息发布,指导企业做好风险防控、优化海 外市场布局。建议企业加强对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研判与把 握,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对热点敏感市场根据形势发展不断 调整自身市场策略,做好危机应对。
(二)加大中国燃煤清洁技术的宣传,增强话语权,重 点扶持企业加大碳捕集、碳中和技术研发创新。当前,受能源政策收紧和巴黎协定要求影响,多数发达经济体已经明确弃煤时间表,部分金融机构暂停对煤电项目的支持。相比于 发电成本高、发电效率低、市场竞争激烈的新能源电站,清 洁高效的燃煤电站仍是发展中国家未来发展较低成本电力 工程的首选。建议政府部门不断加大对清洁燃煤设备等大型 成套设备“走出去”的宣传和支持力度,打造中国品牌,提 供中国方案,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建议金融机构摒弃对燃 煤发电污染严重的偏见,对于国际先进的高参数、大容量的 燃煤电站继续给予融资支持,特别是支持发展中国家的电站 项目和境外对老旧发电机组的升级改造项目。建议国家设立 专项创新基金,支持碳捕集、碳中和、碳汇技术创新。
(三)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合规建设,做好境外项目风险防控,增强行业凝聚力和影响力。建议在政府部 门的指导下,加强金融保险机构、行业组织和企业间的统筹 协调,更好地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在风险可控基础上精准 施策,针对“一带一路”沿线的重点国别市场和重点发展行 业领域给予有力融资保险支持,抢占市场机遇;针对出现债 务风险和债务重组的国家,避免“一刀切”停止放款,推动 已经放贷的在建项目按计划履约。同时在此过程中应特别注 意加强竞争秩序规范和以行业为主的行业自律建设,做好境 外项目的风险防控,有效避免恶性竞争,形成对外竞争合力, 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