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实践与国际合作理论创新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影响力的增强,客观上,中国获得了更多实施自己理念、战略和政策的条件和空间;主观上,中国更加自信,积极将自己的理念融入外交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外交更加积极主动,不断提出自己的理念、主张和方案。在实践中,中国践行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一带一路”倡议成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重要抓手。“一带一路”倡议致力于亚欧非大陆及附近海洋的互联互通,建立和加强沿线各国的互联互通伙伴关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互联互通网络,实现沿线各国多元、自主、平衡、可持续发展,截至2019年10月底,中国已同137个国家和30个国际组织签署199份“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产出了一大批务实合作成果。“一带一路”倡议的实质是国际合作,也正在促进新一轮的全球化进程,六年多的实践不仅体现了“一带一路”倡议的生命力和吸引力,同时也显示出其特有的合作方式、合作模式和合作路径,为国际合作理论研究提供了不少新思路。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突破了同质性合作,是一种平等开放性合作和包容性合作
近年来,世界面临反全球化和逆全球化思潮的挑战,国际合作不断受挫。实际上,全球化最重要的一点是促进全球商品、信息和资本的流动。但是,当前全球化产生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它刺激了资本的集中和贫富差距的扩大。在这个过程中,不是每个国家都能平等参与,利益也不能平等分享,导致国家内部和不同国家之间的分裂,在国家内部产生了边缘化群体,在国际层面产生了边缘化国家。这也是当前一些发达国家质疑全球化以及民粹主义、保护主义、反全球化思潮在一些国家兴起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导致一些国家和群体被边缘化的部分原因是这些国家和群体达不到参与合作的门槛,无法参与到国际合作中来。从传统西方国际理论关于国际合作的解释亦能体现出这一点。现有国际关系理论视域下的合作多是遵循强制度下的同质性合作,强调参与合作各方必须达到同样的标准,遵循同样的制度,合作各方都一概而论,否则就参与不到合作之中。例如,欧洲一体化也是从合作开始,如果把欧盟作为一种合作机制来看,各国若想要加入,必须要达到欧盟设立的入盟标准。欧盟在制定成员标准时,就已经制定了经济体系、政治体系、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标准,加入之后,各国也必须遵守同样的规则和制度。欧盟合作机制属于典型的强制度同质性合作。东南亚合作机制在达成共识方面与欧盟模式不同,但主要是制定合作规则的过程不同。在制定规则过程中,东盟各国多采用协商方式,不断沟通,充分照顾各方舒适度,取最大公约数,最后达成共识。但是,一旦共识达成,规则确立,各国也是必须严格遵守,从本质上看也属于同质性合作。
“一带一路”倡议突破了以上合作模式。如果把“一带一路”实践与欧盟、东盟等合作方式进行对比可以看出,“一带一路”合作模式并不是同质性合作,而是一种平等开放性合作,体现在以下两点。
一是“一带一路”强调开放、包容合作。中国文化总是强调事物的关联性和包容性,强调和而不同,把差异视为一种自然状态。不同的事物同样可以构成一个和谐的整体。即使事物相互对立或冲突,它们仍然是相互依存,可以相互转化。如果以这样一种思维来审视全球化,过去之所以产生很多问题,原因之一是它主要是以西方思想和观念为主导,全球贸易和金融的全球化也导致了西方思想的全球化,其直接结果是西方价值观和标准的强制传播,产生了排他性秩序甚至是文明的冲突。在这方面,“一带一路”的实施有所不同。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之初,关于参与国的表述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2015年中国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下文简称《愿景与行动》),规划了五条主要路线,但六年多的合作实践显示“一带一路”并不局限于僵化的路线和固定的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实际是一种平等、开放的合作网络。虽然人们在谈及“一带一路”时首先会想到欧亚大陆的互联互通,但它早已经超越了亚洲和欧洲,延伸至非洲和拉丁美洲。习近平主席2017年与美国总统特朗普举行会谈时表示,中国也欢迎美国参与“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合作。也就是说,“一带一路”倡议对所有的国家开放,不同社会政治制度、不同宗教、不同文明的国家和国际组织都可以加入。即使对那些开放程度不高、经济欠发达国家和地区也是如此。“一带一路”的开放性为有意愿加入的国家提供了新的合作平台。正如奥尼尔(JimO’Neil)等人所言,“一带一路”作为一个合作机制和平台,主要是为了促进区域和区域间的国际合作,使各国共同发展,起到了合作网络和组织概念的作用。与同质化合作相比,“一带一路”强调先参与,建立一种合作语言,之后逐渐完善制度,进行实质性合作。除了对不同的参与者开放之外,“一带一路”的内容同样是开放的,不仅包括陆地、海洋的互联互通,还有“数字丝绸之路”和“冰上丝绸之路”。在合作过程中,尽管都是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合作,但并不受制于一个固定标准或是僵化的规则,各方合作并不是同质的,而是呈现多样性和灵活性特点,合作模式可能不同,合作内容也可能不同,合作路径也会存在差异。根据克里·布朗(Kerry Brown)的观察,“一带一路”项目的运作方式没有固定的模式,具有充分的灵活性。与所有行为体都必须遵守相同规则的强制度主义不同,在普遍共识下,“一带一路”的实施、合作方式和合作领域由合作双方具体商定,是一个参与国通过协商解决问题的过程。在这种情况下,它不仅是一种促进合作的强有力制度,也是一种设计灵活的制度。各国的合作可以在进程中不断灵活调整,避免了强制度主义约束合作的僵化性。有时,合作刚开始是虚的、意向性的,逐渐向实转化。合作方式也可以灵活多样,多元多维,可以是双方合作,也可以是三方合作,甚至做到一个国家一个政策,充分考虑当地条件、意愿和能力。
二是“一带一路”强调平等合作,尽管各国需求不同,但都可以平等参与,无论是大国、小国,富国、穷国。这一点也受中国文化传统和外交实践、经历的影响。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主席就强调大国小国应该平等相待。周恩来总理在谈到外交方针和任务时也强调坚持爱国主义,反对世界主义,强调中国的国际主义就是反对大国剥削小国,要各国都独立平等。平等互利也成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国力大幅增强,成为有影响的世界大国,但是中国一直强调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强调世界各国有大小强弱之分,无高低贵贱之别,在国格上一律平等。但是,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在研究合作时重心是在大国和强国上,而小国完全处于被动。例如,当肯·斯奈德(Duncan Snidal)认为强国因为有机会改变国际制度的具体内容,更能促进多边制度合作模式的发展,而小国只是被动服从于霸权国的压力。“一带一路”合作与此不同,在实践中有助于弥合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大国与小国之间的差距,把它们视为平等的参与者。2018年在上海举办的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不仅有发达国家的企业和公司参展,也有欠发达国家的企业和公司参展,对于欠发达国家,中方还免收了相关费用,目的就是让所有国家都能从巨大的中国市场中获益。“一带一路”倡议更多是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共产品和平台,各国可以在此框架下通过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进行多样性合作,各参与国可以结合自身优势,挖掘合作潜力,从区域层面看,此类合作可以缩小各国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发展。
“一带一路”突破简单的结果导向合作,是一种过程加结果导向的渐进性合作
现有的国际合作除了建构主义理论外,大多以结果为导向,基本忽视过程,在涉及合作时主要从理性主义出发,关注核算收益和成本。新现实主义在利益方面强调相对收益,而新自由主义强调绝对收益。同时,新自由主义在强调绝对收益的同时,更强调制度在促成国际合作中的作用,即制度可以增加透明度,减少互动过程中的欺骗,使合作结果更可预测,实际上是结果预设好的合作。亚瑟·斯坦(Arthur A. Stein)从理性选择的视角分析了现实主义和新自由制度主义的合作理论,认为两者的共同点在于认为合作是目标导向的国家互动,并基于博弈论提出了国家合作的协作型战略互动模型。布鲁斯·布恩诺·德·梅斯奎塔(Bruce Buenode Mesquita)认为,国家在互动前会先规划出合作逻辑的树状图,通过分析合作方的具体行为和信息,产生不同的合作路径选择方案,再对不同路径下的成本收益进行排序,选择最佳的合作行为。“一带一路”实践显示,其合作结果并不是事先完全预设好,而是先设立一个大的合作框架,提出一种合作理念,建立一种合作氛围,具体合作可在大的合作框架下不断调整、完善,甚至创新。实际上合作过程起了重要作用,它不仅维持了合作的继续,同时也逐渐塑造相互认知和共同利益,甚至改变偏好。这种方式也是基于中国文化传统。中国文化强调事物的变通性和灵活性,强调事物发展的变、易、通,即事物在发展过程中会变,不同事物之间相互转化,这是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西方也有学者关注到合作过程的重要性。例如,詹姆斯·卡普拉索(James A. Caporaso)认为合作问题不能被描绘成战略互动的博弈,尽管该维度的国家间行为确实存在。合作模式的研究应该从效用给定的战略互动转移到辩论、交往、劝说、伦理上。国际合作的开展如同对弈,国家在其中争论、会商、辩护,同时传递信号。安德鲁·基德(Andrew H. Kydd)将国家间对话作为形成合作关系的第一步,指出信任来源于沟通,沟通和理解强化了伙伴关系,使囚徒困境博弈转化为保证性博弈。充分的沟通提高了合作信息的真实性和合作收益分配的正当性。“一带一路”实践显示其实质是一种典型的渐进性合作。“一带一路”倡议自提出以来,本身也经历了一个渐进完善过程,从理念转变为行动,从愿景转变为现实,到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努力实现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目标,推动高质量共建。从这个意义上讲,“一带一路”合作实践也是一个学习过程,一个参与国之间建立共识的过程。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一带一路”合作实践充分展示合作多元性、松散性和灵活性的特点,为深化合作理论研究提供了更多探索空间。
“一带一路”突破了领域外溢合作,以互联互通推动多维合作
涉及到合作具体领域问题,传统的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主要从功能主义和新功能主义角度来解释国际合作,合作从具体领域开始,之后逐渐外溢到其他领域。托马斯·迪兹(Thomas Diez)主编的《欧洲一体化理论》一书对欧盟内部合作做了大量研究,认为共同体合作起初是为了完成具体功能性任务,最初的合作实现了特定的经贸发展的功能性职能,强化了共同利益的认知,建构了相互信任,因而产生了外溢结果。合作从某一特定领域外溢到政治和安全领域的其他议题,增加了国家间的政治互信,也加强了共同体内部的相互依赖程度。正如人们所熟悉的,欧洲区域内合作首先从煤钢领域开始,直至统一货币、共同市场,甚至共同安全。而“一带一路”合作实践并不是遵循这样一种合作路径。
“一带一路”合作体现了很多中国理念和中国经验,首先强调的是互联互通。中国文化强调“通”,如中医所认为的,“通”是健康的基础。中国的发展也是强调从“通”开始,改革开放之初就开始强调的“要想富,先修路”。时至今日,中国已经由密集的公路、铁路网联通起来,仅高铁里程就占了全球的1/3,互联互通对中国过去40年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从国际范围来看,很多国家和地区落后的基础设施经常阻碍发展。非洲内部的互联互通非常薄弱,从非洲的东南部到西南部,经常需要飞到北部转机。非洲也没有贯通北部和南部、东部到西部的连通线。东南亚、拉美也同样如此。“一带一路”实际是以互联互通来带动各领域的合作,通过互联互通来挖掘各方合作潜力,通过互联互通来产生新的合作动力,激发新的合作领域,催生新的合作规范。“一带一路”第一步也是最基础的一环是加强“五通”,即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在“五通”之中,第一个重点是建立共享交通线路,以此加强互联互通,部分解决碎片化问题,以更好地促进商品流通,更好地连接市场。实际上,在政策、基础设施、贸易、资金和民心五大领域的联通可以把当今世界更好地联系起来。通过互联互通促进发展与合作也是汲取了中国改革开放的经验。互联互通不仅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国内的发展,更重要的是逐渐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时空观念。同样,“一带一路”框架内的互联互通也将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一带一路”六年的实践也引起了学界对“互联互通”的重视,开始研究不同地区不同版本的互联互通,如欧洲的互联互通、非洲的互联互通、海上连通、冰上连通、网上连通等。很显然,“互联互通合作”可以作为研究国际合作的一个重要核心概念继续深入。
“一带一路”是共同利益合作对传统单方利益合作的超越,突出发展合作
涉及到合作利益,传统的国际关系理论在衡量合作利益时,讨论最多的是绝对收益和相对利益。新现实主义主要强调相对收益,如果相对收益小,即使收益很大行为体也拒绝合作;新自由主义则更看重绝对收益,只要合作可以给自己带来收益,从理性主义角度出发,行为体仍会选择合作。实际上,在这些理论视域下,利益是固定和事先预设好的。但是,“一带一路”合作实践显示,“一带一路”的合作重点是在合作过程中塑造共同利益。例如,参与各国通过共同促进发展来塑造共同利益,以此带动多领域的发展合作。过去四十年来,中国在发展领域是世界上最成功和最有经验的国家。改革开放至今,中国使8.3亿人成功脱贫,对世界减贫问题做出了高达70%的贡献。“一带一路”的合作重点就是围绕发展促进合作。正如习近平在2017年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演讲中所强调的,“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要聚焦发展这个根本性问题,释放各国发展潜力,实现经济大融合、发展大联动、成果大共享。”因此,发展是“一带一路”的核心。中国希望通过“一带一路”与各国分享中国的发展理念和发展经验。中国对全球包容性发展的贡献不仅体现在自身的发展成就,更重要的是展现了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在推动全球发展议程和全球发展合作中的大国责任。中国所持的平等、包容、开放和共赢的合作理念,在一系列双边和多边平台推动全球包容性发展。在2016年二十国集团(G20)杭州峰会期间,发展首次被提上全球治理议程,这是中国改善全球治理的独特途径。“一带一路”实际是参与国从中国发展成果中受益的机制,各参与国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求与中国进行战略对接。据世界银行统计,“一带一路”沿线处于中低等收入水平的国家共有19个,总人口24亿,占全球该发展水平总人口82%,其制造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平均达到14.8%。如果“一带一路”能够促进这些国家的发展,使它们成为中等收入国家,世界的总体发展图景将发生变化。如果能做到这一点,“一带一路”也将会为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做出巨大贡献,这是过去的全球化和各类合作机制所无法取得的成就。
“一带一路”实践是长期合作与短期合作相结合
中国文化一直强调整体思维和长远思维,是一种重视集体主义的文化,往往强调从整体的角度和趋势看待事物,而不是从个人角度。这些也体现在中国的政策中。例如,中国政府经常制定长期目标或计划,如五年计划、三步走战略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目标确定后,国家将制定相关政策并采取相关措施加以实现。同样,中国的外交政策也往往强调顺势而为和长期系统性思考。在实践中,在做具体事情之前,总是先分析全局,比如世界或国家的整体状况。例如,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作出了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两大主题的新判断,并及时调整外交政策,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此外,中国也比较善于整合各种力量,使其形成一种整体性概念,在整体框架下推进各种关系的发展。例如,近年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创设“16+1”机制,与非洲开启“中非合作论坛”,与一些东南亚国家建立“澜湄合作机制”。在这些整体性和长远性思维的影响下,“一带一路”合作也是突出长期性和整体性,有时甚至可以忽略或牺牲一些短期收益。例如,有些项目从短期看可能收益不是很大,但是合作仍在持续。“一带一路”重点是通过这一平台建立一种宏观的合作语言,进而在这个框架下进行具体的多样性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