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设立对外投资的强制性环评要求
由创绿研究院与清华大学绿色金融发展研究中心合作完成的研究报告《“一带一路”国家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融资模式、问题和建议》(下称报告)27日在线上发布。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清华大学绿色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骏在会上表示,政策层面、能力建设层面上,建议国家可以考虑设立对外投资的强制性环评要求;鼓励要求金融机构开展环境的压力测试;加大对“一带一路”绿色领域投资的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贷款的可获得性。
马骏说,如果要保证“一带一路”主要项目符合高标准环境气候要求,有必要设立对外投资的强制性环评要求。他同时表示,目前环境压力测试的方法和工具都有了,工商银行在2015年就已经开展了环境压力测试。全球由央行绿色金融网络在组织编制环境风险分析的手册,手册将汇集全球30个机构所用的环境风险分析的方法和工具,预计今年7月份会正式发布,给我国金融机构也提供非常好的参考。
在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可再生能源投融资方面,报告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报告课题组负责人清华大学绿色金融发展研究中心访问学者佟江桥称:“从监管考核角度,目前人民银行对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宏观审慎评估(MPA) 时,尚未覆盖银行对海外可再生能源等绿色项目的贷款。建议修改MPA评估方法,将银行在国外的绿色信贷余额和增长率也纳入考核。并建议研究设立专门支持促进’一带一路’绿色投资的基金。”
报告合作单位创绿研究院研究员白韫雯建议:“当前全球可再生能源成本大幅下降、各国针对高碳产业的限制性政策正在逐步出台。未来五至十年内,煤电投资可能成为不良贷款或面临搁浅风险。中资金融机构应将更多金融资源从海外煤电腾挪到支持中国企业‘一带一路’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开发,这也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投资组合的长期抗风险能力。例如,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可适当放宽对可再生能源项目非主权类项目担保措施的要求,在承保政策中明确优先支持可再生能源项目,提高承保额度、延长保险期限、适度降低费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