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投资泰国热度不减 3企投资超31亿铢 未来EEC可直接与投资者协商安排投促权益
外资仍看好泰国投资前景。据泰国商业部消息称,2022年3月份向53家外商颁发在泰投资经商许可证,吸引投资金额超过100亿,其中一半资金流向了东部经济走廊(EEC),并为泰国人创造447个新工作岗位。
泰国商业部助理部长诗尼引述外贸委数据,2022年3月份外贸委共计向53家外商颁发了在泰投资经营许可证,其中17家发放的是经营执照,另外的36家是认证执照,总引资金额为108.38亿铢。
从外商投资行业类型看,基本上与政府招商引资政策相符,部分业务更是对泰国未来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比如,与石油相关钻井勘测业务、设计、施工、安装、检验、测试以及储能系统调试检修,另外还有充电服务站培训及维护等。
如果从外商的关注度看,作为泰国经济文化政治中心的首都曼谷仍是外资最看重的区域,共吸引了29家外商投资,其次是东部经济走廊EEC有10家外商投资。至于投资金额流向看,EEC无疑是最吸金的地区,共有63.23亿铢热钱流入,占总投资额的58%。
而投资来源国看,中国投资者有3家,总投资额31.89亿铢;日本2家,总投资额6.3亿铢;美国1家,总投资额6.37亿铢。
EEC成最大吸金石
未来EEC可直接与投资者协商安排投促权益
今年3月1日,政府内阁批准了东部特区委员会“关于经济特区特殊业务企业投资权益的公告”草案。该公告涉及以下几个重点:
1.规定东部经济特区政策委员会为每个投促区权益最高制定单位,东部经济走廊政策办公室秘书长为投促权益审核人。投促权益的审批须考虑国家和人民的最大利益,不得超过特区发展委员会制定的最高权益,投促权益的授予将与企业直接签订协议方式进行,并向特区政策委员会报备。
2.经济特区的企业将获得的权益均符合《东部特别开发区条例》(2018年)规定,即:土地或公寓所有权,将外国人带入或留在国家的权利,免税或减税的权利,金融交易权,专业人士相关权利以及法律(投资促进或提高目标行业国家竞争力的法律)中规定的其他权利。
3.根据上述通知草案中的规定,即将享受特促权益的经济特区内企业,必须具有不低于东部经济走廊政策办公室规定的财务和业务能力,且必须按照经济特区的目标,从事与特殊目标行业的发展和促进有关的或有利于特殊目标行业的活动。
4.规定东部经济特区政策办公室与相关政府机构共同协调监督、监测、审查和评估经济和社会价值工作,包括对特权收益各方的影响。
关于上述权益的实施,东部经济走廊政策办公室将以EECa特促区作为试点示范区(沙盒)进行试点,在扩展到其他领域之前,为投资者提供EEC特权。以支持EEC内的投资。特权草案公告具有一个重要原则,即:来自政府的投促创新服务,强调满足投资者需求的投促权益设计,EEC将与每一位投资者就投促权益进行协商,这将成为有效落实政府法律法规的一个示范。
此外,EEC投促权益将专注于拥有先进环保技术与创新潜在力的投资者,对目标行业的供应链来说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的业务等,例如:机器人、物流、现代医学、数字化,以及在7个经济特区投资开展专项活动的BCG产业。
EEC投促权益强调建立官方和私营企业之间的合作,试点投资更为灵活以吸引大型投资落地EEC特区,这被视为未来5年内产生2.2万亿泰铢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实现EEC的目标。同时,这也将成为有效落实政府法律法规的示范。
此外,在3月1日审议上述公告草案时,投资促进委员会(BOI)向内阁提出,特区内外给予投资者的投促权益不统一,可能会对吸引国外投资产生负面影响,担忧部分投资者会放慢投资步伐以等待获得更多的权益,因此要求就相关问题予以尽快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