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企业复苏和税收激励法案》主要内容及相关解读
菲总统杜特尔特签署第11534号共和国法案——《企业复苏和税收激励法案》(CREATE),对菲企业税收和激励机制进行了改革,包括将企业所得税降低5—10个百分点至20%—25%。4月15日,驻菲使馆经商处与菲中资企业协会联合菲贸工部下属投资署及菲驻华使馆贸易投资中心共同举办了线上研讨会,就该法案核心条款进行宣介解读。据悉,该法案是杜特尔特政府综合税收改革计划(CTRP)第二阶段,主要内容包括:
(一)税率调整。1、调减税率。追溯自2020年7月1日起,对于菲本国企业,若总资产不超过1亿比索(不包括土地),且净应税所得不超过500万比索,企业所得税由30%降低至20%;其他本国(包括外国居民)企业和所有非居民外国企业(对从菲境内取得的应税所得部分征税)税率降至25%。适用于新税法部分的所得税计算方法为:将本会计年度内新税法涵盖的月数乘以该年度企业应税所得,再除以十二。 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所有企业的最低企业所得税(MCIT)从2%暂时降至1%;非营利性专有教育机构和医院所得税率从10%暂时降至1%;总销售额或收入未超过免征增值税阈值(三百万比索)的企业,其需缴纳的比例税率由3%降至1%。在一定条件下,国内公司将自国外收到的股息用于对菲再投资的部分可免税等。
2、调增税率。自2022年1月1日起,适用于区域运营总部(ROHQ)的企业所得税率从10%升至25%。外国公司通过未在菲律宾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股票出售中获得的资本收益所得税率从5—10%升至15%。离岸银行业务单元(OBU)与非居民进行外币交易获得的收入,以及从对居民的外币贷款中获得的利息收入从原来的免税和10%升至25%等。
(二)激励政策。根据该法案,菲投资署(BOI)负责商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并每三年更新一版战略投资优先计划(SIPP),根据不同地区、行业和经营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不同程度的财税激励,包括:
1、特定企业激励。符合条件的出口商及重要本国企业可获最多长达17年的税收激励,包括4年至7年所得税免税期(ITH),以及在多达10年的特殊企业所得税(SCIT,5%的税率)或扩大税额扣抵中二选一。符合条件的本国企业可获得最多长达12年之奖励措施,包括享有4年至7年ITH,以及5年SCIT或扩大税额扣抵中二选一。为推动乡村发展及创造就业,对投资注册于武装冲突或重大灾后恢复地区的企业额外给予两年附加ITH,对完全搬迁至首都区以外的企业额外给予三年附加ITH。
2、特定项目或活动激励。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对直接和专用于特定项目或活动的资本设备、原材料、零配件或附件免征进口关税;对直接和专用于特定项目或活动的本地采购货物和服务免征进口增值税。
3、医药领域激励。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用于预防、控制和治疗COVID-19的药品、疫苗、医疗设备、备件和原材料的销售及进口免征VAT;从2021年1月1日起,用于治疗癌症、精神疾病、结核病和肾脏疾病的处方药和药品免征VAT。
该法案全文可参见:
https://taxreform.dof.gov.ph/bills/republic-act-no-11534-create-law/或https://www.bir.gov.ph/index.php/create.html#train-act
其他相关官方阐释可参见:
https://www.asean.or.jp/ja/wp-content/uploads/sites/2/3_DTI_Dr.-Rafaelita-M.-Aldaba.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