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投资环境及投资领域

发布日期:2019-03-19 16:11:30来源:京师企服国际律师作者:
瑞典政府始终奉行自由贸易政策,强调公平竞争。在此原则下,瑞典对外资采取开放态度,对不同产权和国籍的资本一视同仁,一般情况下,不会为保护本国产业限制外国企业,也不针对外资实行特别的鼓励优惠政策。瑞典无针对外汇流动的特殊管制措施。

瑞典是第一个与新中国建交的西方国家。60多年来,中瑞双边关系健康发展,经济合作不断扩大。1957年中瑞签汀政府间贸易协定。1979年建立中瑞经贸合作联合委员会。1980年瑞典对中国实行进口产品普惠制。1982年双方签署投资保护协定,瑞典开始对华直接投资。1985年和1991年瑞典分别取消了对中国瓷器和纺织品、服装的配额。1986年双方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1993年签署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2007年和2010年签署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谅解备忘录和中长期规划。2012年签署关于在经贸联委会项下成立节能环保工作组的谅解备忘录。2015年签署关于继续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近年来,瑞典政府和商界更加重视新兴国家市场尤其是中国市场,着力调整对华合作战略,积极参与中国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特别是2015年,瑞典宣布实施新出口战略,将中国视为重点开拓对象。

一、瑞典投资优势条件

【投资的有利条件】在瑞典投资的优势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市场开放,强调公平竞争。由于国内市场小,瑞典企业自创立之初即面向国际市场,知名跨国企业众多,瑞典经济外向型特征突出。因此,瑞典政府始终奉行自由贸易政策,强调公平竞争。在此原则下,瑞典对外资采取开放态度,对不同产权和国籍的资本一视同仁,一般情况下,不会为保护本国产业限制外国企业,也不针对外资实行特别的鼓励优惠政策。瑞典无针对外汇流动的特殊管制措施。

(2)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瑞典政府廉洁,政务公开透明,网络化程度高。就业、医疗、住房和教育服务网遍布全国,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人民安居乐业,幸福指数高。道路、铁路、水运、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完备。

(3)市场环境良好。瑞典以诚信、法治、公平闻名于世。市场规范有序,具有开放、现代和友好的商业环境。公司注册手续简便。咨询服务业发达,商业伙伴素质高。金融业发达,专业化程度高。各类专业人才齐全,技术工人资源充足,劳动生产率高。工会与劳资双方关系融洽,一般采取合作态度,极少发生公开和正面冲突。瑞典企业税在欧洲具有竞争优势,税制公开透明,操作简便。此外,瑞典人生活时尚,乐于尝试,易于接受新事物,因此,瑞典成为众多国外企业产品、新技术的试验场。

(4)创新能力强。瑞典是全球最具创新能力的国家之一,人均拥有发明专利和专利申请居世界前列。崇尚创新的传统、包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开放式教育及完善的福利制度等形成了瑞典优越的创新环境。近年,瑞典研发投资约占GDP的3-4%,以民间资本为主,是全球研发投人比例最高的国家之一。

世界经济论坛《2015-2016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瑞典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140个国家和地区中,排第9位。

世界银行发布的《2016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瑞典在189个经济体的营商便利度排名中排第8位。

自然资源开发现状

【信息通讯产业】瑞典是信息及通讯产业高度发达的国家,世界经济论坛公布的《2015年度全球信息技术报告》显示,瑞典在网络就绪指数中继新加坡和芬兰之后排名第三。目前,公众网络使用率为91%, 10人以上企业网络使用率为98%,公共事业部门网络使用率为95% , 4G覆盖率城市为100%,乡村为98。根据其宽带战略,瑞典正打造世界级宽带,2015年40%网络速度已达到100兆/秒。瑞典从事电信产业的企业约1.7万家,其中94%为IT服务业,6%为电子工业,从业人员25万。瑞典出口的电信产品75%是通信设备。近年来瑞典的软件公司发展较快,特别是在金融机构和证券交易软件方面比较突出。在通讯技术发展方面以无线电、通讯软件、汽车电子通讯、光电、嵌人式系统芯片为主。其中,爱立信公司(Ericsson)是世界最大移动网络设备供应商之一,在2016年《财富》世界500强中名列第363位。

【生命科学产业】瑞典生命科技产业的生物科技、医学技术、医药、医疗器械、诊断设备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地位。瑞典拥有影响世界的医学发明,如心脏起搏器、呼吸器、人造肾、超声波、伽马刀、局部麻醉等,此外在系统技术、非扩散测量技术以及生物材料的研究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清洁能源】自上世纪七十年代石油危机以来,瑞典投巨资研发可替代能源,石油占能源供给比重大幅下降,石油占比由1970年的75%降至2014年的18.9%。瑞典清洁能源技术比较成熟,使用量在整个能源结构中的比例越来越大。可再生能源供给占比已超过52%。目前,瑞典电力生产基本实现无油、无煤,电力来源主要来源于水电和核电。2014年,瑞典总发电量约150太瓦小时。其中,水电约63.3太瓦小时,核能发电约62.2太瓦小时。瑞典的清洁能源除了水电外,风力发电、太阳能、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能源等发展也很快。2014年风力发电量约11.2太瓦小时,比2013年增加14.3%,已具备较为先进的风力发电技术;太阳能发电进入商业运作阶段,产能达500(乙千瓦时,乌普萨拉市出产的太阳能板在发电效能方面创下国际同类产品的最高记录;垃圾作为燃料来发电供热普及速度快,非矿业垃圾总量的28%用来发电供热,43%用于再循环利用;瑞典在烟气清洁方面设备和技术先进,不会造成环境污染;生物燃料是清洁能源发展最快的能源,瑞典在利用速生柳作为能源发电方面技术成熟;在生物燃料技术的应用还体现在动力车用燃料上,目前混合燃料轿车已占轿车市场份颧的10%;瑞典是第一个使用沼气动力火车的国家,瑞典生物气体公司开发的沼气动力火车2005年首驶,时速达到130公里。

【环保产业】瑞典环保产业发展迅速,环保技术发达。主要技术有:污水处理、废气排放控制、固体垃圾回收与处理等。据瑞典统计局统计,2014年,瑞典环保产业年产值约2202.8亿瑞典克朗,环保企业共16136家。

二、瑞典贸易情况及我国投资

【主要贸易伙伴】

欧洲是瑞典最重要的外贸市场,2015年对欧货物进出口分别占当年进出口总量的83.9%和73.1。瑞典主要贸易伙伴是德国、比利时、丹麦、英国、芬兰。瑞典对新兴经济体的贸易额增长平稳,“金砖四国”均已进人瑞典前三十位贸易伙伴行列。

【商品结构】

瑞典出口产品数量的一半以上是工程技术产品,电子设备、机械和车辆等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而出口产品增长最快的是电子工业产品,特别是通讯和电脑相关产品。2015年瑞典机械及交通设备出口占出口总量的39.6%,其次是制造类商品、化工商品、矿产品等。

【双边贸易】

瑞典是第一个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西方国家(1950年5月建交)。在中国各个发展阶段,中瑞一直保持着良好的经贸合作关系,瑞典企业率先在中国设立代表处、组建合资企业、独资企业和研发中心。近年来,双边贸易、技术合作和双向投资更是取得了长足发展。

据国际投资律师封跃平了解,2015年,双边贸易额为135.2亿美元,同比下降3.1。其中,中国对瑞典出口71亿美元,下降1%;中国自瑞典进口64.2亿美元,下降5.5%。中国是瑞典第10大出口市场和第6大进口市场,是瑞典在亚洲的最大贸易伙伴。中国主要出口服装、箱包、鞋类、塑料制品、纺织品、焦炭、罐头、玩具、家具和电信产品;主要进口通讯产品、精密机电、建筑及采矿机械、特种钢材和铁矿砂等。

三、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瑞典作为欧盟成员国,执行欧盟统一的海关法律和规章。瑞典海关按照瑞典国会和政府的授权,依据欧盟法律和瑞典国内相关法律规章,执行欧盟对非成员国进出口贸易和服务监管、关税征收等任务。瑞典海关的主要职能有三项:一是监控、检查进出口产品是否符合欧盟和瑞典的法律规定;二是促进瑞典公司和公民同欧盟以外国家贸易的便利化;三是阻止公司和个人非法从事走私活动。概括讲,就是“简化合法进出口,禁止非法进出口”。

瑞典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欧盟统一的AEO(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AEO是世界海关组织(WCO)《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的最核心内容之一,不仅适用于进出口商及生产厂商,也适用于其他的商业实体,如物流服务商、口岸和机场、仓库保管商以及运输商等,申请成为AEO可以享受通关便利优惠待遇欧盟一直致力于推进海关同盟一体化和统一海关运行系统,包括海关通关程序、海关信息共享等,并制定了《海关行动方案2013、《海关行动方案2020》来持续推进海关一体化。

瑞典对从欧盟以外的第三国进口的多数产品,征收进口关税,且对进口商品统一征收增值税,标准税率为25%。关税征收标准为从价税,即海关完税价格为进口商品人境时的CIF价。瑞典关税是根据世界海关组织(WTO)批准的“统一商品解释及分类系统”(日S)制定的。进口报关单证包括商业发票、提单、保险单、进口许可证书、原产地证书、卫生证书等。

四、投资具体优惠权利

【优惠政策框架】

瑞典不对外资所有权进行限制,允许100%的外资控股权。但是依照欧盟规则和瑞典法律,并购投资需要报瑞典竞争局批准。

在补贴区域内进行产品开发、专利研发等投资的企业可获得补贴。北部Lapland , Norrland , Varmland等山区和北极边远地区为一类地区,Dalarna等中部山地为二类地区,北部沿海和南部某些地区为临时补贴地区。就鼓励性措施而言,瑞典对在一类和二类地区进行建筑和机械设备投资的企业给予补贴和贷款。在一类地区,对中小企业的补贴可高达投资总额的40%,对其他企业的补贴达35%,贷款可达投资总额的30%;在二类地区,对企业的投资补贴为投资额的20%,贷款为投资额的30%

【地区鼓励政策】

(1)开发鼓励措施在补贴区域内进行产品开发、商标、专利、市场营销培训等投资的企业可获得补贴。在一类地区,中小企业的补贴可达投资总额的40%,其他企业为35%;在二类地区,补贴最高限额是批准投资额的20%。额外贷款可达总扶持金额的50%

(2)就业鼓励措施在优惠地区提供新的长期就业机会的企业均可获得就业补贴,在5年期内递减发放。一类地区的新创就业机会可获补贴20万克朗;二类地区的新创就业机会可获补贴12万克朗。

(3)运输鼓励措施在Norrland , Varmland和Dalarna大部分地区(均为一类和二类地区)的企业,可获得原材料和货物运输的补贴。根据企业所在地区和运输距离远近,补贴幅度为运输净费用的10-50%。

(4)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凡雇员人数不超过50人、营业额不超过4000万克朗、资产不超过1500万克朗的中小企业,均可获得对建筑和机械设备投资额的15%的补贴。

五、瑞典投资形式与行业

【企业的设立形式】在瑞典设立企业的形式主要有:

在瑞典开展业务的外国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多种形式的经营实体,例如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Filial)或代表处。最常见的公司形式(包括对外国投资者而言)是有限责任公司(Aktiebolag )。分公司对注册资本无要求,但总部位于外国的公司只能在瑞典设立一家分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股本要求为5万瑞典克朗。

【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无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分公司,都必须在瑞典公司注册局(Swedish Company Registration Office,Bolagsverket)和瑞典税务局( Skatteverket)进行登记。在瑞典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外国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应向瑞典金融监管局(Finansinspektionen)申请授权或登记注册。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在瑞典建立有限责任公司(大多数外国投资者选择的公司形式)非常简便。申请通常在律师的帮助下起草,并在瑞典公司注册局登记备案。瑞典公司注册局收到申请后,平均1到2周内可做出答复。另外一个选择是从律师事务所或者专业咨询公司购得已正式组建并注册登记的公司。一般来说,除保险业、银行业以及金融服务等特定领域外,在瑞典创办企业不要

求办理营业许可证,但已获得其他欧盟国家批准的投资者可能因对此类许可证的双向认可协定而直接获得认可。瑞典单方面应用非歧视原则,并遵守与欧盟、WTO等签订的国际协议,这意味着外国投资者可享受与瑞典本国投资商相同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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