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为吸引私人资本流入基础设施领域打下重要法律基础
据越南人民报报道,越南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试点机制实施十年后,国会正式通过《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法》,该法自2021年1月1日生效。该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创造足够强大的法律框架,以确保各方履行其合同义务,在PPP项目期限内保持长期稳定。同时这也是一份联合声明,体现出政府对国内外投资在法律方面的承诺,让投资者放心投入PPP项目。
这也为吸引私人资本流入基础设施领域打下了重要法律基础,同时为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实际上,自越南试点PPP模式以来,全国PPP项目共336个。
然而,未有外国投资商的参与,这意味着仍未利用外国投资商的实力和经验,而这对像越南这样一个新兴市场和没有PPP经验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该法拥有吸引国内外资源的条款。《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法》集中吸引交通运输,电网、发电厂,水利、清洁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卫生、教育培训,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等5个基本领域的项目。一个项目的最低投资总额为2000亿,或对在特殊领域和地区的项目、投资总额须1000亿越盾。
除了银行等传统筹资渠道之外,《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法》允许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以筹集资金来开展项目。该法也规定国家审计署仅对公共财政、公共资产管理和使用以及有关活动进行审计,在实施PPP项目风险分担利益分配机制时进行审计,并在转移给国家时对PPP项目全部资产进行审计。
PPP项目风险分担利益分配机制是PPP模式的一个基本内容之一。该法规定,当PPP项目的实际收入仅完成最初财政计划的75%时,国家考虑同投资商分担收入减少的风险。
反而,在实际收入达到125%以上,国家要求投资者分配收益。该机制在控制年收入的基础上运行的。该法没有规定建设—转让(BT)模式合同,而且有过渡条款,其规定自《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法》发布之日起,停止对建设—转让模式项目进行研究。尚未获得投资主张决定书的建设—转让模式项目于2020年8月15日停止实施。
颁布PPP相关法律表明越南在促进PPP项目的政治决心,希望调动社会资本、国际资本涌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同时有助于落实党关于将私营经济发展成为经济体重要动力的主张。为让法律从文本走入生活,政府总理责成计划投资部、财政部尽早完善实施细则草案,以在《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法》生效时立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