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政府修订公共采购规范,给予本地供应商更大优先权

发布日期:2020-06-12 14:31:57来源:微信公众号 上海市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中心作者:
经修订的《2017年公共采购(印度制造优先)令》引入了一类、二类和非本地供应商的概念,据此,相应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时将被优先考虑。

印度政府修改了公共采购规范,对采购商品和服务产生的国内增值大于50%的公司给予最大优惠。此举旨在推动“印度制造”、使印度实现自力更生。经修订的《2017年公共采购(印度制造优先)令》引入了一类、二类和非本地供应商的概念,据此,相应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时将被优先考虑。

在所有政府采购中,一类本地供应商将获得最优待遇,因为其国内增值额达50%以上。其次是第二类供应商,其国内增值范围在20%以上,但不到50%。本土商品或服务比例少于20%的公司将无法参与大部分政府招标,并被列为“非本地供应商”。在采购所有商品、服务或工程时,如果有关部门表示本土商品和服务有足够的能力和竞争优势,则不论其采购价值多少,只有第一类供应商才有资格投标。对于估价低于20亿卢比的商品或服务采购,除非得到开支局指定的主管当局批准,否则不会进行全球招标。此外,原则上第一类和第二类本地供应商完全有资格参加采购实体的招标,已发布了全球招标声明的项目非本地供应商也可参与。在全球招标中,第一类和第二类供应商也可与非本地供应商一起参与。

印度国内增值率为采购物品的总价值(不包括国内间接税净额)减去其进口价值(包括所有关税)后占总价值的百分比。第一、二类供应商应指明其产品和服务的国内增值率,并提供相应证明以便政府进行核实,增值率越高的供应商将越受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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