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融资租赁两法年内完成
【本报消息】金管局行政委员黄立峰表示,澳门特色金融有三要件,包括融资租赁、财富管理、人民币清算。政府在完善法律制度、金融机构行政手续、人才培养等方面都做了很多工作。其中,融资租赁公司法律制度及融资租赁税务鼓励法律已有修订文本,希望一八年上半年完成和颁布。
金融业可持续发展
黄立峰表示,博彩旅游业经济占比较重,一五年占收入一半,政府一直反思一业独大可否持续?单靠博彩业能否维持?无论特区政府或中央政府都关注澳门产业多元,众多行业考虑下,金融业有条件可持续发展。澳门有“一国两制”优势,又是低税区,资金可自由进出,中央支持澳门“一中心,一平台”定位。国家“十三五”规划首次纳入澳门,政府五年规划亦把推动特色金融正式写入经济适度多元。
内地融资租赁属类金融机构,不接受公众存款。澳门有融资租赁法律,从风险角度或银行监管及国际做法,融资租赁法律可适当放宽。同时,为了吸引具条件企业来澳开展融资租赁,已修订税务鼓励法律制度。税务属财政局范畴,特区政府遂成立跨部门工作小组加以推动。经过多次修订和咨询,融资租赁公司法律制度及融资租赁税务鼓励法律已有最终修订,接下来需走法律程序。
企业增新金融工具
融资租赁可为中小企带来机遇,等同增加新的金融工具,例如诊所购买医疗设备、车行购买洗车设备,都可透过融资租赁增加融资渠道,在外地已经是较成熟做法。融资租赁公司范围很广,澳门作为中葡平台,国家很支持澳门发展融资租赁,已有部分中资大型机构落户,也证明机构看到澳门前景,带来内地优质业务。如一些工程设备可通过澳门平台,让内地大企业与本地具实力的企业共同“走出去”,接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葡语系国家。
政府很重视人才培育,现时金融业有六千多员工,要令产业提升、提质。希望融资租赁透过行政优化,吸引人才的同时,也带动就业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