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专利撰写是专利维权的基础
“对于一个有价值的专利组合,专利的质量往往比数量更加重要,诉讼是检验专利质量的最好标准。一个高质量的专利需要经受无效程序的考验,易于证明侵权,并且提供较大的潜在侵权赔偿。”在日前举办的从专利诉讼和无效的角度来优化专利质量网络研讨会上,美国盛智律师事务所尚鹏举表示。
据尚鹏举介绍,从2023年起,在美国所有专利申请必须使用Word文件进行提交,否则征收400美元的附加费。同时,欧洲专利和专利法庭也将迎来新变动,就是单一专利(UP)和联合专利法庭(UPC)的引进。
“这意味着如果发明人在欧洲寻求保护的话,不再只有欧洲专利一个选择,选择会比较多元。此前欧洲专利在欧洲专利局批准生效,当发生侵权行为的时候,只能在单一国家提出诉讼。统一专利法庭的引进,意味着欧洲有了一个统一的针对专利的法庭。当专利权人在多国被侵权时,就不需要同时在欧洲多个国家提出诉讼,省时省力。目前,大多数欧盟成员国已经同意建立统一的单一专利和联合专利法庭制度。”尚鹏举介绍。
企业该如何撰写易于证明侵权的专利呢?美国盛智律师事务所硅谷办公室合伙人陈维国表示,企业可以分别从权利要求本身、说明书、审查历史三个角度来解释权利要求在撰写、申请过程中所要注意的问题。例如“结合音频和其他数据……自动上传至服务器”的专利描述,案件主要对“自动”一词存在争议,原告和被告分别从不同的立场进行辩护,可见在撰写权利要求时每个词都要严谨把控。又如“为服务器分配任务的设备……,根据服务的客户数量对服务器进行排序;选择负载最小的服务器……”,这类专利案件存在的争议则是双方对于“排序”的解释,由此企业在撰写说明书时应尽量多提供一些可替代的实施方式。
此外,陈维国认为,在审查的过程中,答复时要尽量引用权利要求本身的语言,不改变、转述、解释其中的语言。例如专利描述为“一种电池充电器,包括:底座……电池的一部分可插入底座中……”,案件存在的争议则是双方对于“portion一部分”的解释,原告认为“至少一部分……”,被告则认为“仅仅这一部分,排除整体的情况”,针对这种争议就要提前做好预防。
广东君龙律师事务所丁建春强调,专利授权文件是专利诉讼中侵权比对的法律依据,也是诉讼双方争辩的焦点所在。专利撰写对文字使用的准确性具有非常高的要求,如果不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功底并经过系统化的撰写培训,那么撰写的专利文件极易出现保护范围“不清楚”的后果。
丁建春举例说,2022年2月,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对高分辨率激光雷达系统做出了维持有效性的裁决。其中,该专利权利要求中有关“激光雷达”的定义范围成为争议的焦点。上诉法院法官认为,根据内部证据表明,在涉案专利中使用的“激光雷达”合理的解释是ToF激光雷达,对权利要求中的激光雷达应限定为ToF激光雷达,不应当通过扩大“激光雷达”的范围,使得三角测量等公开的激光雷达现有技术无效。该专利在说明书中并没有对“激光雷达”含义范围作出明确的限定,这就需要根据说明书的上下文进行合理限定,由此也为针对该专利的无效抗辩留下了理由,最终导致权利人付出更多的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