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格里布联盟简介
一. 马格里布联盟的形成和主要机构设置
马格里布联盟(Union of the Arab Maghreb;Union du Maghreb Arabe -- UMA)成立于1989年2月17日,由摩洛哥、突尼斯、阿尔及利亚、利比亚和毛里塔尼亚等地处北非马格里布地区的国家组成,简称马盟。
马格里布是一个专有的地理名称,阿拉伯语意为“西方”,是历史上对北非地区阿尔及利亚、摩洛哥和突尼斯的统称。大马格里布除上述三国外还包括毛里塔尼亚和利比亚两国。该地区同属阿拉伯民族,人口近8000万。
早在1964年,摩洛哥、阿尔及利亚、利比亚和突尼斯就共同建立了马格里布常设顾问委员会,以协调各成员国发展计划,此后又成立了数个特别分委会来建立共同的贸易、工业、交通和国家财政政策。一直到1989年,成员国发现按部门进行贸易自由化未能实现自由化目标,同时又担心欧洲共同市场会对其经济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四个国家和毛里塔尼亚签署条约,建立了马格里布联盟,作为共同市场,增加和欧共体的谈判力量。条约规定的宗旨是在尊重各成员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的前提下,加强兄弟关系,促进社会进步和繁荣,保护本地区权益,在所有领域采取共同政策,促进社会进步和繁荣,保护本地区权益,逐步实现人员、货物、服务和资本自由流动,充分协调经济、社会方面的立场、观点和政策,大力发展互补合作,在外交和国防等领域协调立场、互相配合,最终实现经济一体化。条约规定的实施进程模仿欧盟的进程,到1992年底实现自由贸易区,1995年底实现关税联盟,2000年底建立共同市场,最终实现共同宏观政策和货币政策。条约还规定在此之前达成的双边贸易协议应逐渐纳入联盟框架,联盟的组织结构也和欧盟类似。
马盟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元首委员会,由各成员国元首组成,每年举行一次例会,主席由马盟执行主席担任;外长理事会为常设议事机构,由各成员国外长组成,负责审议后续工作委员会和各部长专门委员会提交的工作报告,为元首会议作准备,并列席元首委员会例会;后续工作委员会由各成员国主管马格里布事务的国务秘书组成,负责落实元首委员会的决议;部长级专门委员会设有粮食安全、财政经济、人力资源和基本建设4个专门委员会;常设秘书处原为总秘书处,由各成员国一名代表组成, 在执行主席国家元首主持下轮流在5国进行工作,1990年元首委员会决定改为常设秘书处。1991年9月,第四次元首委员会会议决定,常设秘书处设在摩洛哥,秘书长任期为三年,可连任一届;咨询委员会(即马盟议会),设在阿尔及利亚,由各成员国选派20名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对元首委员会作出的计划与决定提出意见,并就加强马盟活动和实现马盟目标提出建议;此外还有马盟法院,由成员国二名法官组成,设在毛里塔尼亚;科学院和大学,拟设在利比亚。
二.马格里布联盟的主要活动
1989年2月16-17日,马格里布5国元首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举行会议,签署了阿拉伯马格里布联盟条约,正式宣布成立阿拉伯马格里布联盟。1990年至1994年共举行了六次元首会议。1995年2月,利比亚表示因洛克比危机而无法接替阿尔及利亚担任马盟主席国。马盟主席国继续由阿尔及利亚担任。12月22日,摩洛哥指责阿尔及利亚直接插手西撒哈拉问题,要求暂时中止马盟活动,并拒绝担任下轮主席国,马盟主席国遂由阿尔及利亚担任至今。此后,未再举行首脑会议,马盟活动基本陷入停顿。
2000年4月,首届欧非首脑会议期间,阿尔及利亚、摩洛哥、利比亚、突尼斯四国元首实现多年来的首次集体会晤,重申区域一体化是其战略选择。2002年1月16日至17日,马盟外长理事会第19次会议在阿尔及尔召开,会议对马盟进程进行了总结与展望,制定了一些行动计划,决定于2002年上半年召开第7次马盟首脑会议,以全面恢复马盟进程。由于阿尔及利亚与摩洛哥在西撒问题上歧见凸显,摩国王托辞不予出席,致使原定于6月20日至21日在阿尔及尔举行的第七次马盟首脑会议被迫推迟,马盟重启的努力再次受挫。
2003年1月3日至4日,第20次马盟外长理事会在阿尔及尔举行,会议就新形势下深化马盟机构改革、重启马盟进程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并就年内召开第七次马盟首脑会议达成原则协议,具体日期将由成员国元首们通过协商商定。
马盟5国与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和马耳他5国于1990年11月建立“5+5”对话关系,目的是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促进发展,维护西地中海地区的和平与安全。1990年11月(罗马)和1991年10月(阿尔及尔)举行了两次外长会议,后因洛克比事件和西撒问题,双方对话中断。随着洛克比问题的解决,“5+5”第三次、第四次外长会议相继于2001年1月(里斯本)、2002年5月(的黎波里)举行。
2003年12月5日至6日,在突尼斯总统倡导和推动下,马格里布联盟和西欧五国首届5+5对话首脑会议在突尼斯市召开。会议通过了《突尼斯宣言》,主要内容为面对欧盟东扩,加强西地中海两岸关系;协调反恐斗争;促进经济合作区域一体化进程,成立地中海论坛促进贸易、投资和旅游;开展文化交流和对话;强调政治磋商,呼吁根据平等原则推动中东和平进程。
2003年12月21日至22日,马格里布联盟外长理事会议在阿尔及利亚首都阿尔及尔举行,在这次会议上,外长们审议了马盟成员国成员国专家会议和后续工作委员会会议拟定的联盟机构改革和推进联盟进程的提案,并着重讨论了成员国经济一体化问题,其中包括建立自由贸易区和马格里布联盟商业和投资银行的可能性;鉴于阿尔及尔已宣布不再担任马盟主席国职务,外长理事会决定由利比亚继任该职;另外应利比亚的要求,理事会还决定推迟原本定于12月23日和24日在阿尔及尔举行的第7届马盟首脑会议。
驻摩洛哥使馆经商处
2004年4月29日
马格里布联盟(Union of the Arab Maghreb;Union du Maghreb Arabe -- UMA)成立于1989年2月17日,由摩洛哥、突尼斯、阿尔及利亚、利比亚和毛里塔尼亚等地处北非马格里布地区的国家组成,简称马盟。
马格里布是一个专有的地理名称,阿拉伯语意为“西方”,是历史上对北非地区阿尔及利亚、摩洛哥和突尼斯的统称。大马格里布除上述三国外还包括毛里塔尼亚和利比亚两国。该地区同属阿拉伯民族,人口近8000万。
早在1964年,摩洛哥、阿尔及利亚、利比亚和突尼斯就共同建立了马格里布常设顾问委员会,以协调各成员国发展计划,此后又成立了数个特别分委会来建立共同的贸易、工业、交通和国家财政政策。一直到1989年,成员国发现按部门进行贸易自由化未能实现自由化目标,同时又担心欧洲共同市场会对其经济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四个国家和毛里塔尼亚签署条约,建立了马格里布联盟,作为共同市场,增加和欧共体的谈判力量。条约规定的宗旨是在尊重各成员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的前提下,加强兄弟关系,促进社会进步和繁荣,保护本地区权益,在所有领域采取共同政策,促进社会进步和繁荣,保护本地区权益,逐步实现人员、货物、服务和资本自由流动,充分协调经济、社会方面的立场、观点和政策,大力发展互补合作,在外交和国防等领域协调立场、互相配合,最终实现经济一体化。条约规定的实施进程模仿欧盟的进程,到1992年底实现自由贸易区,1995年底实现关税联盟,2000年底建立共同市场,最终实现共同宏观政策和货币政策。条约还规定在此之前达成的双边贸易协议应逐渐纳入联盟框架,联盟的组织结构也和欧盟类似。
马盟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元首委员会,由各成员国元首组成,每年举行一次例会,主席由马盟执行主席担任;外长理事会为常设议事机构,由各成员国外长组成,负责审议后续工作委员会和各部长专门委员会提交的工作报告,为元首会议作准备,并列席元首委员会例会;后续工作委员会由各成员国主管马格里布事务的国务秘书组成,负责落实元首委员会的决议;部长级专门委员会设有粮食安全、财政经济、人力资源和基本建设4个专门委员会;常设秘书处原为总秘书处,由各成员国一名代表组成, 在执行主席国家元首主持下轮流在5国进行工作,1990年元首委员会决定改为常设秘书处。1991年9月,第四次元首委员会会议决定,常设秘书处设在摩洛哥,秘书长任期为三年,可连任一届;咨询委员会(即马盟议会),设在阿尔及利亚,由各成员国选派20名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对元首委员会作出的计划与决定提出意见,并就加强马盟活动和实现马盟目标提出建议;此外还有马盟法院,由成员国二名法官组成,设在毛里塔尼亚;科学院和大学,拟设在利比亚。
二.马格里布联盟的主要活动
1989年2月16-17日,马格里布5国元首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举行会议,签署了阿拉伯马格里布联盟条约,正式宣布成立阿拉伯马格里布联盟。1990年至1994年共举行了六次元首会议。1995年2月,利比亚表示因洛克比危机而无法接替阿尔及利亚担任马盟主席国。马盟主席国继续由阿尔及利亚担任。12月22日,摩洛哥指责阿尔及利亚直接插手西撒哈拉问题,要求暂时中止马盟活动,并拒绝担任下轮主席国,马盟主席国遂由阿尔及利亚担任至今。此后,未再举行首脑会议,马盟活动基本陷入停顿。
2000年4月,首届欧非首脑会议期间,阿尔及利亚、摩洛哥、利比亚、突尼斯四国元首实现多年来的首次集体会晤,重申区域一体化是其战略选择。2002年1月16日至17日,马盟外长理事会第19次会议在阿尔及尔召开,会议对马盟进程进行了总结与展望,制定了一些行动计划,决定于2002年上半年召开第7次马盟首脑会议,以全面恢复马盟进程。由于阿尔及利亚与摩洛哥在西撒问题上歧见凸显,摩国王托辞不予出席,致使原定于6月20日至21日在阿尔及尔举行的第七次马盟首脑会议被迫推迟,马盟重启的努力再次受挫。
2003年1月3日至4日,第20次马盟外长理事会在阿尔及尔举行,会议就新形势下深化马盟机构改革、重启马盟进程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并就年内召开第七次马盟首脑会议达成原则协议,具体日期将由成员国元首们通过协商商定。
马盟5国与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和马耳他5国于1990年11月建立“5+5”对话关系,目的是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促进发展,维护西地中海地区的和平与安全。1990年11月(罗马)和1991年10月(阿尔及尔)举行了两次外长会议,后因洛克比事件和西撒问题,双方对话中断。随着洛克比问题的解决,“5+5”第三次、第四次外长会议相继于2001年1月(里斯本)、2002年5月(的黎波里)举行。
2003年12月5日至6日,在突尼斯总统倡导和推动下,马格里布联盟和西欧五国首届5+5对话首脑会议在突尼斯市召开。会议通过了《突尼斯宣言》,主要内容为面对欧盟东扩,加强西地中海两岸关系;协调反恐斗争;促进经济合作区域一体化进程,成立地中海论坛促进贸易、投资和旅游;开展文化交流和对话;强调政治磋商,呼吁根据平等原则推动中东和平进程。
2003年12月21日至22日,马格里布联盟外长理事会议在阿尔及利亚首都阿尔及尔举行,在这次会议上,外长们审议了马盟成员国成员国专家会议和后续工作委员会会议拟定的联盟机构改革和推进联盟进程的提案,并着重讨论了成员国经济一体化问题,其中包括建立自由贸易区和马格里布联盟商业和投资银行的可能性;鉴于阿尔及尔已宣布不再担任马盟主席国职务,外长理事会决定由利比亚继任该职;另外应利比亚的要求,理事会还决定推迟原本定于12月23日和24日在阿尔及尔举行的第7届马盟首脑会议。
驻摩洛哥使馆经商处
200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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