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利亚金融和税收概况
叙金融市场比较落后。一直以来,叙不允许设立私人银行和证券交易所。商业银行在诸如转帐服务,发行旅行支票、信用卡以及与其它银行实行计算机联网操作等方面都是落伍的。支票仅在很窄的范围内使用,纸币和金属币占币类的63%。叙还实行多种汇率制度,外汇管制较严,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其经济的发展。
叙利亚政府控制的银行系统由5家银行组成:叙利亚商业银行、农业合作银行、工业银行、房地产银行、人民信贷银行。叙利亚中央银行负责监督银行业务,控制货币供应。成立于1967年的商业银行是叙金融业巨头,地位显要,拥有银行业81%的资产,它是唯一允许从事外币买卖、国际结算、在叙境外拥有外汇储蓄,和叙国内唯一允许兑换货币的机构,截止到2001年底,共有53家分支机构、50家外汇交易中心,员工4295人,外汇储蓄余额经换算为522.2亿叙镑, 比上年增长了124.2%,当地货币储蓄余额2573.3叙镑, 比上年增长20.7%。
2002年,叙政府对金融业实行了改革,允许设立外资和私人银行,并于2003年5月正式批准了3家外资和私人银行。叙政府还同意商业银行向私营企业和公民出售外汇用于非商业使用,每年向年满18岁的公民以邻国汇率一次性出售2000美元用于旅游、出国学习和就医等。
叙利亚一直以来是实行多重汇率制的国家之一。政府实行三个不同的汇率 :1美元=11.25叙镑;1美元=23叙镑;1美元=46.5叙镑。黑市汇率1美元=50-52叙镑。1993年以前,海关用1美元:11.25叙镑的汇率对进口商品进行估价。1993年-2002年,对税率低于75%的商品,用1美元:23叙镑的汇率进行估价,对税率在75-200%之间的商品,用1美元:46.5叙镑的汇率进行估价。2002年6月,叙政府统一了汇率,海关对所有进口商品统一按1美元:46.5叙镑的汇率进行估价征税。
为鼓励存款,增加其经济活力,扩大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吸引境外投资和主要来自于黎巴嫩、北非和海湾等国不断增加的侨汇,叙政府开始允许叙公民在叙商业银行自由存储外汇,自由提取或转帐外汇本息。但据非官方统计,叙公民储蓄只有25%存于叙银行,其它部分均存于国外,大多在黎巴嫩,据估计金额约达60亿美元。
为鼓励出口,允许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将出口外汇收入的90%记入帐户用于购买生产必需品,剩余的10%由国家指定银行按商业汇率用叙镑收购并上交国家。
为确保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叙银行贷款主要投向国营企业。据叙中央银行统计,2001年底,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697亿叙镑,其中非金融国有企业占70.8%达1910亿叙镑,私营企业占24.5%为661亿叙镑,其它占4.7%为126亿叙镑。
叙利亚对所有进口商品征收关税和统一税。关税为累进制,根据政府视产品和必需程度,从1%到250%不等。食品和工业原材料的关税较低,汽车等奢侈品的税率则为150-250%。统一税是对所有进口商品征收的额外税种,其收入用于军队、学校和市政建设。统一税由海关征收,税率为6-35%。
●部分进口商品的关税税率:
1)原材料和药品:税率1%;
2)工厂设备:税率1-20%;
3)大米、食糖、茶叶、面粉等食品:税率1-7%,加工食品和罐装食品:税率30-50%;
4)小型电子设备(收音机、录音机等):税率30-50%;
5)医疗设备:税率7%;
6)计算机:税率15%。
叙利亚政府控制的银行系统由5家银行组成:叙利亚商业银行、农业合作银行、工业银行、房地产银行、人民信贷银行。叙利亚中央银行负责监督银行业务,控制货币供应。成立于1967年的商业银行是叙金融业巨头,地位显要,拥有银行业81%的资产,它是唯一允许从事外币买卖、国际结算、在叙境外拥有外汇储蓄,和叙国内唯一允许兑换货币的机构,截止到2001年底,共有53家分支机构、50家外汇交易中心,员工4295人,外汇储蓄余额经换算为522.2亿叙镑, 比上年增长了124.2%,当地货币储蓄余额2573.3叙镑, 比上年增长20.7%。
2002年,叙政府对金融业实行了改革,允许设立外资和私人银行,并于2003年5月正式批准了3家外资和私人银行。叙政府还同意商业银行向私营企业和公民出售外汇用于非商业使用,每年向年满18岁的公民以邻国汇率一次性出售2000美元用于旅游、出国学习和就医等。
叙利亚一直以来是实行多重汇率制的国家之一。政府实行三个不同的汇率 :1美元=11.25叙镑;1美元=23叙镑;1美元=46.5叙镑。黑市汇率1美元=50-52叙镑。1993年以前,海关用1美元:11.25叙镑的汇率对进口商品进行估价。1993年-2002年,对税率低于75%的商品,用1美元:23叙镑的汇率进行估价,对税率在75-200%之间的商品,用1美元:46.5叙镑的汇率进行估价。2002年6月,叙政府统一了汇率,海关对所有进口商品统一按1美元:46.5叙镑的汇率进行估价征税。
为鼓励存款,增加其经济活力,扩大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吸引境外投资和主要来自于黎巴嫩、北非和海湾等国不断增加的侨汇,叙政府开始允许叙公民在叙商业银行自由存储外汇,自由提取或转帐外汇本息。但据非官方统计,叙公民储蓄只有25%存于叙银行,其它部分均存于国外,大多在黎巴嫩,据估计金额约达60亿美元。
为鼓励出口,允许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将出口外汇收入的90%记入帐户用于购买生产必需品,剩余的10%由国家指定银行按商业汇率用叙镑收购并上交国家。
为确保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叙银行贷款主要投向国营企业。据叙中央银行统计,2001年底,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697亿叙镑,其中非金融国有企业占70.8%达1910亿叙镑,私营企业占24.5%为661亿叙镑,其它占4.7%为126亿叙镑。
叙利亚对所有进口商品征收关税和统一税。关税为累进制,根据政府视产品和必需程度,从1%到250%不等。食品和工业原材料的关税较低,汽车等奢侈品的税率则为150-250%。统一税是对所有进口商品征收的额外税种,其收入用于军队、学校和市政建设。统一税由海关征收,税率为6-35%。
●部分进口商品的关税税率:
1)原材料和药品:税率1%;
2)工厂设备:税率1-20%;
3)大米、食糖、茶叶、面粉等食品:税率1-7%,加工食品和罐装食品:税率30-50%;
4)小型电子设备(收音机、录音机等):税率30-50%;
5)医疗设备:税率7%;
6)计算机:税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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