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发会议论述最不发达国家问题(五)

发布日期:2003-01-23 13:54:00来源:作者:
联合国贸发会议在《2002年最不发达国家报告》中,对南南合作在最不发达国家的发展中的作用问题作了分析。报告指出,最不发达国家的有效减贫除了北南合作外,还需要加强南南合作。应当鼓励建立一种“三角机制”,(即发达国家、最不发达国家 、其他发展中国家),这种机制“有可能通过使用一个或多个捐助方的捐款,利用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互补性,成功地实现南南合作。”

  报告强调,与最不发达国家进行南南合作的领域包括鼓励区域贸易和投资,这是开发最不发达国家新的出口能力的重要因素。此外,南南合作还包括提供技术援助和交流最佳做法等。一些最不发达国家是内陆国或过境国,用一种区域办法处理运输基础设施筹资问题,以及处理开发和管理过境运输系统问题,或许是建立动态的投资出口联系的一个特别重要的方面。

  报告认为,发展中国家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拉大,应当被看作是带来互利互惠的一种机会。当然,南南合作是南北合作的补充,而不是它的替代。在国际体制还存在各种不平衡的情况下,在加强南南合作的同时,还须解决由于不平衡使那些较先进的发展中国家难以深化工业化,并难以取得技术上的升级换代问题。如果那些较先进的发展中国家面对一种阻碍其发展的“玻璃屋顶”(glass ceiling),那么最不发达国家就很难攀上发展的阶梯并往上升级。只有发展中国家能在整体上得到发展,最不发达国家才能从其享有的差别优惠待遇中获得更多的利益。为了防止更多的发展中国家滑入最不发达国家的行列,这一点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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